济川药业补缴百万废水超标排污费
济川药业补缴百万废水超标排污费
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在各地掀起一场治污风暴。
今年8月初,有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位于江苏省泰兴市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600566.SH)全资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厂,几乎未缴纳排污费。8月9日,泰兴市环保局就将济川有限补缴的废水超标排污费108万元征收到位。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济川药业对此并未做公开披露。
11月30日,济川药业相关人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补缴废水超标排污费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该公司认为不需要进行公开披露。
此事是否需要公开披露还有待相关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济川药业所排废水曾超标排放。
废水超标
2013年,江苏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壳湖北上市公司洪城股份实现曲线上市,置入资产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类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此后,洪城股份更名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称,位于江苏省泰兴市的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每天上万吨污水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厂,几乎未缴纳排污费,根据要求药企出水要达标才能排放,而且市政管网只能接受生活污水,由此带来环境隐患。
8月6日,泰兴市环保局会同当地开发区管委会调查后表示,关于“该公司每天上万吨污水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厂,几乎未缴纳排污费,根据要求药业出水要达标才能排放”的核查。
泰兴市环保部门对该公司2015年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偶尔存在废水排放超过接管标准行为,收取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污费及废气排污费共106.8万元。
查处报告表示,由于该公司规模大、发展快,目前新上项目多,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企业用水状况底数不清,用水来源可能包括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核查难度较大,过去缴纳的排污费确实不足。
泰兴市环保局已派工作人员现场查阅资料调查核对情况,其用水、排水量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实际排污量,依法追缴公司2015年未足额缴纳的废水超标排污费。
此后,泰兴市环保局重新核定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废气和废水超标排污费应为214.8万元。8月9日,该局将公司补缴的废水超标排污费108万元征收到位。
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征收污水超标排污费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规定》,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后,对向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不再征收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和污水排污费。但如果所排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