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安边策 岑毓英:“与滇事相终始”
大国安边策 岑毓英:“与滇事相终始”
文/王振刚
岑毓英(1829~1889年),广西西林县普通壮族乡绅出身,在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5年)凭借勇于任事的智慧与才干,短短二三十年间登上了云贵总督的高位,成为清末封疆大吏中的“中兴名臣”。回顾他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其主要功绩,正是在不断地解决近代以来云南内忧外患的时代课题中实现的。试简述如下:
其一,面对近代以来云南最大的动乱,岑毓英在官军与义军、回与汉之间长袖善舞,打拉结合、剿抚并用,历经大小数百战,最终平定了云南的回民起义,维护了国家统一和边疆的稳定,其功勋得到清廷的高度肯定。
其二,岑毓英在滇实施整顿吏治、大兴教化、爱惜民力、与民休息、招抚流亡、发展生产等一系列善后措施,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赢得民心民意。如他在《遵旨整顿吏治考核人员摺》中所言:“伏思郡守职司表率,牧令责在教养。政事之兴废,视守令之贤否为转移……滇省军兴多年,吏治废弛,民力凋敝,亟宜选精明干练之才,力行教养之政,庶元气可复,渐有向治之机。”
他认为,吏治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对地方社会的治理成败影响较大。此外,他还大力推进文教事业,视民众教化为国家大事,利于稳定边疆。
其三,利用云南丰富的矿藏,恢复工矿,兴办近代工业,并重视通讯、交通业。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廷“以滇矿经兵燹久废,谕饬开办,从滇督岑毓英请也”。为此,他专门制定《整饬铜政章程五条》,作为指导云南铜矿及其他矿产开采的纲领性文件。受洋务运动的影响和现实的需要,在岑毓英主持下,云南相继开办支持军工的云南机器局和民用的云南矿务局,以及一批小规模的民营企业,云南工业近代化帷幕由此拉开。
此外,岑毓英任内建设电报通讯业、完善交通线之举,不仅有利于云南与内地、邻省以及省内经济文化的交流,对“杜侵固边”、以备缅(英属缅甸)越(法属越南)也意义重大。
其四,援越抗法,划界固边,尽力捍卫国家利益。光绪八年(1882年)3月,法军北犯河内,越南政府请求中国出兵保护,清廷曾让驻英法俄三国公使曾纪泽三次照会法国外交部,要求法军撤出河内,命李鸿章为全权代表与法方代表进行谈判。在进行外交斗争的同时,清廷就越南危机征询群臣意见,疆臣之间由此发生了一场“弃藩自保”和“固藩自保”的争论,最终确立了“保藩固圉(边陲)”的边防政策。对此,作为边防一线的督抚大员岑毓英早就说过:“越南乃国家外藩,滇、粤屏障,唇齿相依,理宜相助。”他坚持:“必战,而于藩疆,毋于本土。”由此可以看出,岑毓英是督抚中的主战派。
他还积极调兵遣将,入越驻防,支持并配合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抗法,在北越西线的临洮大捷中重创法军,牵制并消灭了法军的部分有生力量,为冯子材镇南关之战的胜利奠定基础。清政府最终决定与法国议和,中法代表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简称《中法越南条约》,又称《中法新约》)。中法战争结束后,岑毓英奉旨参与中越(法属越南)两国的勘界工作,划界中岑毓英坚持“多争一分即多得一分之利益,切勿轻率从事”的原则,“以《会典》及《通志》所载图说为主,并相度形势,设法辩论,断不敢略涉迁就,分寸让人,以负朝廷保重边疆之至意”。为此,岑毓英还建议总理衙门开导法使退出越南北部的宣光、兴化、太原、高平、凉山各省,“只在河内、海阳地面设埠通商,中间千有余里,中法彼此不居,还诸越南”。
岑毓英在《请仍以大赌咒河画分滇越界限片》中称:“越为中国外藩,要地归藩原系守在四夷之义,不必拘定撤回。现在越几不能自存,何能为我守险?应否俟勘界时将都竜、南丹各地酌议撤回,仍以大赌咒河为界,以固疆圉而资扼守之处。”大赌咒河是清初云南开化府(治今文山县)南部与越南之间的界河。岑毓英建议朝廷勘界时收回1728年雍正帝“赐给”越南的土地。这些建议和策略都是积极的,但限于当日的时局难以完全实现。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6月,经岑毓英与内阁学士周德润的设法努力,在滇越勘界时“约计收回各地段不下方四百余里”,尽最大努力地捍卫了国家利益。英国殖民者征服缅甸以后,不断蚕食和渗透滇西地区,岑毓英也积极加强滇西边防建设,其中尤以平定祼黑山地区和新设镇边厅为关键。
正如《清史稿·列传二百六》所载:“毓英与滇事相终始,跋扈霸才,竟成戡定伟绩,信乎识时之杰,能自树立者。”曾入曾国藩幕府的文人张裕钊也高度评价岑毓英的治边功绩:
“故自军兴以来,论边地人才,九牧同声,推公为冠。”
作者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边疆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