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成为推动多媒体融合的“催化剂”
数字媒体成为推动多媒体融合的“催化剂”
《中国经营报》:从全球范围看,电通集团代表着日系广告模式,与欧美的4A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你能简单地总结电通集团在广告运营模式上与欧美4A公司的差异吗?
石井直:欧美的4A模式,是纵向专业性很强的公司,但是横向合作的能力比较弱,电通集团是一站式的模式,从市场研究、广告创意、媒介购买、促销公关、娱乐营销、体育营销都可以提供服务,横向性很强。
《中国经营报》:你怎么看待中国国内目前的媒体环境和数字化发展趋势?另外,数字化会带来很多方面的改变,那么作为广告公司,你们自身会发生哪些改变?
石井直:首先正如你所说,媒体环境正在发生着大的变化,由原来的传统媒体向数字媒体变化,而且这个数字媒体的成长率越来越高,其实媒体的融合已经是大家不可否认的趋势,现在消费者之间互动的关系正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这都是因为科技的快速发展。
就如之前电通安吉斯集团中国区高管提到,科技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我们在中国市场看到的,消费者与媒体的一种参与,或者我们叫它参与点已经与交易点越来越接近,这一点远远超出了其他国家发展速度。我们自己公司也有一个叫做CCS的研究,定期对中国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调查研究,表明在中国90%的消费者都已经通过自己的移动端或者各种各样的数字屏幕,跟媒体进行互动。举几组数字来说:中国消费者几乎每6分钟要看一下自己的手机,移动的应用是越来越广泛,另外的话我们平均每一个人一天花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45分钟,在中国的话25%的网购是通过移动端来完成的等等,我们所有这些数字都表明了这个数字媒体已经成为推动不同的媒体之间进行融合的一个催化剂,比如说它推动了电视、平面以及广告媒体进行更深一步的融合,从而最终达到了我们所谓全局的模型。这样的话,我们在这个新的业务模式之下,或者说新的矩阵之下,我们可以看到有四大领域对我们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我们要进行关注,它们分别是:移动、内容、电商和社交,毫无疑问移动是其中最为重要的。
作为电通集团我们对数字化媒体非常重视,我之前提到过电通安吉斯在我们电通集团的数字这方面的营收已经占了整体的43%,我们也会持续提高这个比例,我们的目标是在2016年使43%这个数字提升到50%。数字化媒体和传统媒体非常不一样,传统媒体是一个工具,就是传播信息的工具。数字化媒体包括很多方面,网络广告还有一些程序化购买,这方面跟传统广告是完全不一样,他整合了传统广告的创意,还包括媒体的购买很多方面都是结合在一起的。作为广告公司的话他自身也要根据这个变化而变化,比如说我们以后要多多重视E-Commerce和Data,并且根据Data来做PDC(PersonalDigitalCellular),这个和以前的传统广告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在这方面无论是全球还是中国都处于领先地位。
《中国经营报》:那么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你认为你的客户在发生哪些改变?
石井直:众所周知,随着媒体环境的变化,企业营销和传播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发现客户新的需求就是更快速地整合,尤其在内容和数字的创新部分,他们要求代理商可以更快地呈现整合和创新服务。我们除了并购新型技术公司外,一直致力于新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研发投资,这在全球规模来看都处于领先地位。另外,我们认为营销和传播的环境虽变,但怎么才能打动人心这个根本是不变的。为了让客户在众多竞争对手中选择我们,不断通过创意与新技术的融合,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的融合,线上线下的融合来更好地达到打动消费者的目的,专业性和整合性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我们集团最大的优势,是我们要不断提升的方向。
《中国经营报》:50多年来,电通一直以第四任社长吉田秀雄创立的“鬼十则”为社训,也成为电通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在互联网营销时代,电通的“鬼十则”是否还能适应当下的环境?
石井直:电通的“鬼十则”不是教我们如何做广告,为客户提供服务,而是一种工作方式,和对职业的态度。“鬼十则”第一条就是说工作,工作不是从别人拿来的,是自己创造的。“鬼十则”一共有十点,其实我觉得这十点综合起来看主要说的是两点:创新和创意。第一点就是创新这方面,其中有好几条涉及到要去挑战新的东西;第二个方面,在创意方面,“鬼十则”里面提到要积极思考、有新的想法。其实,创新和创意这两个方面的话题,对当今时代也是非常有用的。现在有很多新的创业公司,比如新的IT公司,他们觉得“鬼十则”对他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是适应现在潮流的。
石井直:
电通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1973年加入电通集团,在担任了一系列从客户经理到国际管理部门的高级职务后,于2002年被任命为执行理事,2004年升任上席执行理事。2006年进入电通董事会,并升任常务董事。2011年4月,开始担任电通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