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影业厘清历史财务问题
阿里影业厘清历史财务问题
【中国经营网注】根据阿里影业公告,文化中国的2012年及2013年财务报表存在潜在误报、会计政策应用的变更需调整财务信息、内部监控环境有待改进等问题。
因其前身文化中国传播集团历史财务年度可能存在不恰当财务处理而停牌多时的阿里影业9日晚提交了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报告称,上述问题均从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对文化中国发起并购之前的历史年份。
根据阿里影业公告,文化中国的2012年及2013年财务报表存在潜在误报、会计政策应用的变更需调整财务信息、内部监控环境有待改进等问题。
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是阿里影业的前身。2014年6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完成对该公司的股份认购,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60%左右股份。8月5日,文化中国正式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
8月15日,阿里影业公告停牌,称“新任管理层已就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初步审阅。在这次的审阅过程中,新任管理层已发现本公司涵盖认购完成前期间(即‘文化中国’时期)的财务记录中,可能存在某些财务信息的不恰当处理”。
此外,在初始审阅的基础上,新任管理层初步认为,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可能并未对若干资产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
停牌当天,阿里巴巴集团表示,支持阿里影业新管理团队彻底审阅和纠正于前“文化中国”可能存在的不恰当财务处理。
对此,阿里影业表示,委托其独立第三方普华永道完成独立调查报告,其独立审查和分析的追溯财务周期为2014年6月30日之前至2012财务年度。
普华永道提交的独立审查报告认为,在文化中国在香港上市的20年期间,原文化中国集团未设立内部审核职能部门,原文化中国集团财务职能的架构及职责的分工有待改进。此外,原文化中国的会计及财务流程和程序、文件存档制度和税务风险管理制度需要加强。
阿里影业表示,将根据普华永道的审查结果,就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做出适当调整,并在将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定稿时考虑该审查结果及调整。
与此同时,阿里影业董事会在公告中强调,将根据普华永道的建议,将聘用独立顾问就如何改进该集团的内部监控和财务申报程序提供建议,设立内部监控和内部审核部门,以根据独立顾问的建议强化集团的内部监控程序;此外,也将听取普华永道的税务团队建议,于2015年6月底之前清缴在审查中发现的尚未处理的应缴税金,设立税务规划团队与集团的法律团队配合,以因应集团的未来业务安排架构设计有效的税务规划制度。
对此,阿里巴巴集团表示,将支持阿里影业的新管理团队和新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