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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内控“黑洞”

2021-08-07 17:59:33

 

来源:互联网

首创证券内控“黑洞”

本报记者 罗辑 北京报道

近年来,债券交易监管不断收紧、“代持养券”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债券交易灰色地带逐步得到整顿,但2019年迄今仍有多家券商因为债券交易存在的问题遭到处罚。

日前,首创证券因为开展债券自营业务过程中存在对债券交易的管控不足、尚未建立现券交易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两大问题,遭证监会开具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的罚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来各地方证监局对中介机构罚单频频,但证监会对券商债券自营业务未审慎经营、有效内控相关问题直接查处的情况今年还是首起。

存规避监管、利益输送风险

根据证监会披露信息显示,经查,2019 年下半年,首创证券在开展债券自营业务过程中存在对债券交易的管控不足,在交易员和银行账户信息空白的情况下完成部分债券交易的审批流程,对交易对手方等要素的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同时,首创证券亦尚未建立现券交易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

这两项问题究竟意味着什么?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提及,过去因债券定价、交易透明度、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灰色地带,随着2013年的债市核查风暴袭来、曾经的债券市场“明星陨落”以及“萝卜章事件”后债券代持业务风险露出,近年来监管不断收紧。机构对债券交易的内控要求也随之提升,审批流程要求越趋严格。“尤其是在近年‘代持养券’业务相关风险暴露后,监管对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行为明令禁止,并对券商、公募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也做出了相关规范、要求。”该人士进一步提到。目前作为债券市场参与者,券商债券自营业务内控普遍收紧,不仅对债券投资交易员相关管理要求提高,债券交易纳入系统管理、严控杠杆率、回购交易入表等要求不一而足,券商对债券交易的投资指令审批、债券池、交易对手管理等方面亦做了相应要求。

而首创证券此次被查出的问题,诸如在交易员和银行账户信息空白的情况下完成部分债券交易的审批流程,未建立现券交易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反映出首创证券内部控制等存在缺陷,未能充分有效控制债券交易风险”,证监会在其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如此提及,并进一步指出“部分交易链条与交易目的不明晰,存在为他人规避监管提供便利、发生利益输送或干扰市场秩序的风险”。

实际上,从过去债券交易中出现的违规违法案例中可以看到,对交易要素等进行合规性审查、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等是规避利益输送等相关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近期披露的多起债券从业人员利用丙类户进行职务侵占案件为例,有大型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员利用其职务便利,通过指令、告知交易要素等方式,与存在利益关系的丙类户合谋,对相关债券低买高卖(低价从所在机构买进高价卖出或低价买入高价卖给所在机构),赚取本属于该交易员所在机构的利益;或是套以代持,将本机构的债券以现券交易的方式卖给代持机构,再指令这些机构将债券以买入价格加上持有期的资金成本卖给丙类户,丙类户赚取了债券上涨部分价差。此外,多轮代持、规避额度限制也是一种资产“出表”、放大杠杆、做高业绩的灰色操作方式。若债市走熊,则存在诸如“萝卜章”等潜在风险暴露的可能。

有遭遇旗下债券交易员“老鼠仓”的券商固收部总经理曾表示,机构作为买入方,很难确定交易员是和丙类户事先合谋。交易发生之前,交易员会和卖出机构交易员谈定价格,把券种、数量、价格等要素确定,报给领导和风控部门审批。即便作为部门领导,只能看到在每次交易时的直接交易对手的情况,除此之外,每笔债券交易的其他过程和数据看不到。

在上述潜在风险下,证监会决定对首创证券采取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存量自营债券可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首创证券分管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管兼部门负责人采取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责令首创证券限制该负责人作为公司分管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管兼部门负责人所享有的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

完善内控缺陷

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对于首创证券将有怎样的影响?就该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首创证券方面,但截至发稿暂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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