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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通道”倒逼信托转型升级

2021-08-07 17:42:54

 

来源:互联网

“去通道”倒逼信托转型升级

陈嘉玲

在压降通道业务规模、转型主动管理业务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信托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最主要的问题是角色通道化。”近日,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尽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人或计划管理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据市场半壁江山,但是信托ABS业务仍延续在其他业务上的“通道”惯性,继而导致竞争同质化、报酬率低下等问题。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为了摆脱通道化角色,信托公司可以重点发力消费金融ABS、供应链金融ABS等细分市场,通过自身优势掌握业务核心主导权,加强创新能力和主动管理能力,挖掘并提供更大的业务价值,以获取更多的业务利润。

监管去通道

由于信托制度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优势,百瑞信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谢运博指出,信托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天然的优势。

根据Wind数据,截至2019年8月22日,各类ABS产品发行规模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26.06%。其中,信托公司作为发行机构或计划管理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超过6100亿元,市场占有率约为51.32%,占据半壁江山。

不过,“信托公司多数还是扮演着通道角色。”东部地区某中型信托公司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资产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产品发行承销、中后期管理等主要由券商和银行来主导,信托公司却被边缘化。”

西南地区某信托公司一位资深人士也向记者表示,“ABS的核心在于资产组合以及评级,这两块都在银行券商或评级机构手里,信托公司没有太多优势,是乙方。”

究其难以摆脱通道的原因,本报记者从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的问题包括:信托公司投行能力不足、业务资格不全、ABS投资能力不强等。

“信托公司普遍还没有建立资产证券化或结构化融资业务的投资能力,在投行业务不具备牌照优势的情况下,无法发挥自身的获客、投资、销售等优势,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与券商、银行的竞争同质化。”此前,平安信托资产证券部总经理舒雷曾分析。

由于通道化角色和同质化竞争,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利润微薄,长期盈利模式不清晰。

据了解,由于上述问题,一些信托公司ABS项目的信托报酬费率一度被挤压到仅万分之一。

尽管如此,2013年至2017年,信托通道业务仍然增长迅猛,从2013年初的规模仅1万亿元、占比不足两成,一路攀升至2017年四季度末的规模逾15.6万亿元、占比接近六成,为59.62%。

不过,严监管态势下,通道业务自2018年来不断下降。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信托业信托资产规模为22.54万亿元,较2018年四季度末下降0.7%;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2.73万亿元,较2018年四季度末减少5191亿元,占比为56.48%。

银保监会近期下发的“64号文”再度重申“去通道”。有信托公司人士透露,其所在公司被要求:即日起,不得开展资金/资产来自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和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除外。

消费金融类ABS暴增

“信托公司需要深化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能力和作为,提高专业水平,提升业务价值。”对于如何摆脱通道化角色,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多位受访人士提及,作为信托公司近年来大力布局的领域,消费金融类ABS业务或是掌握业务主导权、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突破口之一。

所谓的消费金融ABS,除了个人消费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外,还包括以信托受益权、保理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发行的、且消费终端为个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部分资产具有额度小、分散的特征,是较为理想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袁吉伟告诉记者,这也意味着信托公司风控能力和后续的动态管理上需要更强的主动管理能力。

“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ABS通常有传统通道类和主动管理两种方式。”普益标准研究员吴红丽告诉记者,前者通过银信合作,银行将消费贷款以证券化形式出表,信托机构仅作为发行通道收取一定手续费。后者由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将其合法持有的消费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信托,由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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