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督导规则发布 中介机构责任从严规范
科创板督导规则发布 中介机构责任从严规范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1月28日表态:对于科创板申报“带病”闯关者不能一“撤”了之;2月1日,关于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开始实施;两天后,严控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规则出台。上交所5天之内打出的三记组合拳,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均清醒地认识到眼前的形势、进一步收敛侥幸之心——一系列举措体现出了监管的完整思考,“压实压严‘两个责任’”绝非虚言。
2月3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明确了现场督导对象及确定标准、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配合督导的义务、现场督导的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现场督导撤回项目的后续监管,并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等。
分析人士表示,从《指引》规则要求来看,此前市场对于“一督导就撤回、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等现象或从严处理”的猜测得到证实。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指引》显示,现场督导的对象已不仅限于保荐机构,下一步将覆盖会计师事务所。“毕竟,保荐机构的工作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上述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此前两天,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
出台《指引》并非“一时起意”
上交所介绍,2019年6月启动对科创板相关项目保荐机构的现场督导以来,持续通过开展现场督导,督促保荐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形成了有效监管威慑,对把好上市“入口关”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上交所共对45家科创板申报项目的保荐机构实施了现场督导,其中37家主动撤回材料,6家注册生效;4家在撤回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了二次申报,其中2家已经注册生效。
而因现场督导而撤回的37家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为入场前撤回,有19家;其二为督导后撤回,为18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副教授叶小杰认为,与现场检查的是发行人不同,科创板审核的现场督导,“督导”的则为保荐机构。申报材料被迅速撤回说明,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一方面对于自己的执业质量信心不足,对所保荐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怕查、禁不住查的心态暴露;另一方面,在现场督导未介入时,某些保荐机构仍然选择了“闯关”。说到底,这是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一种博弈,后者通过“带病闯关”去试探前者的底线。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压实中介责任’就无从谈起,注册制赖以生存的信息披露质量也无从谈起。”叶小杰表示,《指引》的迅速出台,遏制此现象蔓延的用意明显。
当然,《指引》的出台,也并非监管的“一时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