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紧急出台 投资者利益该如何保护?
退市新规紧急出台 投资者利益该如何保护?
上周五(7月27日)晚间,证监会紧急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本次退市制度的修改是在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删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财务指标标准方面的修改,增加并完善的另一条指标令人眼前一亮,即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
在退市新规出台之后,引来了民众的阵阵叫好,很显然,本条新规甚至可以说是为长生生物(002680)“量身定做”,也是在资本市场响应了国务院对此案件成立调查组的决定。
自从长生生物曝光之后,已经在A股市场取得了连续十个跌停的“成绩”,然而根据专家预测,十个跌停远不是长生生物持续下跌的终点,二十个跌停才符合资本市场的预期。
毫无疑问,本次的长生生物已经触及了资本市场的红线,退市新规的出台也意味着长生生物也行将就木,这也是对长生生物触发众怒的行为应有的惩罚之一,只是对于持有其股票但是并没有参与公司决策、甚至对公司本身知之甚少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实在是欲哭无泪。
实际上,我国国内A股市场多年来一直采取核准制的方法对公司的IPO进行审核,上市难一直是力求通过资本市场完成更快发展的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少企业奔赴香港、美国进行上市的原因之一。同样,退市难也是证监会在维持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头疼之处。
例如,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就暂停上市的规定,很多公司在连续第二年亏损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很可能通过第二年提前确认亏损,或者第三年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来进行利润的操纵,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在第二年出现巨额亏损即将暂停上市的情况下第三年扭亏为盈的原因之一。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几乎已经成为了业界的潜规则。
由此看来,通过加强证券监管和完善退市制度的方式推动资本市场的成熟已是迫在眉睫,不过,上市公司退市乃是它们应得的惩罚,但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却是无辜的,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时,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应当得到重视。
在这一点上,美国证券集体诉讼多年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早在十几年前,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财务造假案轰动一时,最终虽以安然破产收尾,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却是血本无归的结局,不过好在通过全体股东证券集体诉讼的形式,使得投资者获得了高达71.4亿美元的和解赔偿金,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投资者挽回了损失。
上市公司欺诈等行为对于无法实际参与公司治理的中小投资者来说,着实无法避免,且由于实际上存在着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上市公司因为欺诈等行为退市相当于投资者不明不白的吃了哑巴亏,对于这种情况,公司也理应进行赔付,证监会也应该制定相关的规则来保证投资者得到相应的补偿。
不过从监管层面来说,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才是上策,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加大惩罚力度让上市公司明白底线和红线不可碰,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让侥幸心理无法存在。
同时,健全资本市场规则也是必要的做法,比如美国的一美元退市规则,交给投资者权力让其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形式使得上市公司退市,这让上市公司不得不集中精力提升自身价值。
本次的长生生物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虽然我们宁愿这种形式的推动永远不要出现,但确实是其引发了对于资本市场制度的反思,无论是退市规则,抑或是监管力度,距离成熟的资本市场仍然还有不小的差距,不过不论何时,不论证券市场发展到哪个阶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都应是不可推卸的首要使命。(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