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变更计提减值 调节利润or行业惯例?
陕国投A变更计提减值 调节利润or行业惯例?
近日,陕国投A(000563.SZ)一则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引来了监管部门的问询。
2017年年末,陕国投A公告称,陕国投A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条件进行了改变,将减值的判断标准从“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20%)”或其他因素,改为“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50%)”或其他因素。
针对陕国投A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政策,深交所2018年1月4日下发问询函追问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以及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比例。
对此,陕国投A季(音)姓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此事公司已经出了公告,一切以公告为准。”
未调节利润?
2017年12月27日陕国投A发布公告称,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条件进行了变更。
原来判断减值的标准是,“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20%),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变更后则为,“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改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价格波动率、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并从持有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判断这种下降趋势是属于非暂时性的,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陕国投A表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此外,该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根据目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公司将在2017年12月31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综合具体投资标的基本面等情况考虑减值计提事宜,此事项对公司2017年末股东权益无影响。
对于上述变更,深交所在1月4日的问询函中要求陕国投A详细说明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主要依据和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最近3年的实际情况。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此变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方式一致,是否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并要求上市公司说明,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并判断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可出售金融资产贬值达到20%时不计提减值损失测试,会使得实际亏损在账面上显示不亏损,会使账面与实际不符。会计估计是公司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对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进行的估算,如果公司不是依据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估计,就会增加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公允价值下降50%,再计提减值损失’在一些特殊领域确实可以,这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我们之前审计过的一家公司也是采取的这种措施。”
记者注意到,陕国投A1月10日对问询函中的问题提交了答复,否认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答复函中,陕国投A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发表了明确意见。
意见称,会计师取得了陕国投A近三年(2014年~2016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根据各年末股票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价,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了复核,检查核实公允价值下降情况。
会计师核查后认为,陕国投近三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变更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判断均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陕国投A变更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基本一致。变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标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要求保持相符,不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