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规拷问省农社内控管理
多项违规拷问省农社内控管理
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近日,多家省农信联社因多项违法违规事由被监管部门处罚。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及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违规情况较为严重,3家机构被罚金额为1200万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农信社点多面广、人海战术以及传统业务等由原来的优势逐渐变为“包袱”。未来,农信社应全面深化改革,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金融科技及大数据应用,有效控制风险产生。
社员机构管理短板凸显
12月20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安徽农信社”)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吉林农信社”)的行政处罚公告。2家农信社合计被罚款940万元,主要违规违法事由分别达13项和14项。
而12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亦对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结算服务中心开出2张行政罚单,罚没金额共计710万元,对2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1名责任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除省联社外,12月20日,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对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提寨信用社作出20万元罚款,原因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并对该贷款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进行了警告。
记者梳理被罚情况发现,农信社与社员机构之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占主要部分。
关于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记者联系到上述3家农信社,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相关回复。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农商行管理人士表示:“从上述处罚的具体条款看,反映出部分农信社业务风控把控不严、公司治理不健全以及存在‘滥用职权’等行为。”
关于目前部分农信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某城商行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总结为以下几点:一、农信社是以县级联社为法人的单位,受资产规模、质量限制,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二、部分银行资产质量失真,实际不良贷款率远高于财务报表数字;三、风险管理意识和手段远远不足,内控制约机制流于形式,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四、所服务的群体大部分是农村年纪较大的客户,黄金客户占比低;五、迎接互联网经济和大数据意识明显不足,满足于点多面广、人海战术、传统业务等,这些原来是优势所在,但现在逐渐成为包袱。
信息科技防控缺失
从上述被处罚的农信社看,信息科技管理也成为重大的风险隐患。监管罚单明确指出,吉林农信社信息科技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徽农信社存在客户信息保护不力、信息科技风险二三道防线履职不到位以及信息安全事件及漏洞未上报等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行信息科技部门通过日常职能控制信息科技风险,而二三道防线涉及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对银行信息科技的风险进行评估、检查和监控等。
“二三道防线失守”的原因有很多,某城商行信息科技部管理人士表示:“主观因素是造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主要因素。比如,管理不到位,银行由于自身资源和技术限制,会将部分业务外包,外包项目如果没有严密的控制和把关,可能存在数据泄露、开发软件质量不合格等情况。”
此外,数据报送不真实,也是普遍存在的情况。例如,吉林农信社未真实填报非现场监管报表,安徽农信社业务数据、监管数据质量差等。某农商行员工表示:“业务数据、监管数据报送质量不高是实际存在的情况,这些数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报送,基层员工上报的数据真实性非常关键。但有些基层员工并不重视数据报送,尤其涉及农户或小微企业的贷后数据存在较大失真,从而导致上级无法真正掌握信贷风险状况。”
谈及未来农信社的改革方向,前述城商行高管认为:“农信社应坚定不移地坚持服务‘三农’本质,信货业务坚持‘做小做散’,坚决摈弃‘垒大户’。”
在手段上,其建议农信社引入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提高效率、防范新的风险;此外,建议省联社建立风险互助机制,对高风险社进行救助;同时,强化信用社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有禁必止、违规必罚,逐步完善内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