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东违规质押 喀什银行股权转让再生变
二股东违规质押 喀什银行股权转让再生变
秦玉芳 曹驰
近日,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喀什银行”)第二大股东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金投”)因违规质押股权,被新疆喀什银监局否决股东资格。自前第二大股东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维投资”)所持股权被冻结拍卖后,喀什银行主要股东恐将再遭变动。
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喀什银行前五大股东中,第二、第三及第五大股东均出现所持全部股权被质押或冻结情况,涉及股份达8996万股,占总股本比约17.7%。
从业绩情况看,近年来喀什银行净利润逐年下降。喀什银行方面指出,受维稳压力及经济下行影响,当地信贷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且随着利率市场化和同业竞争加剧,银行利差不断收窄。数据显示,2017年该行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31.18%,投资收益同比增长210.93%。
股东资格被否因违规质押
8月8日,新疆喀什银监局发布公告称,由于德展金投违规质押股权,因此变更股权的批复不予核准。
根据公告,德展金投在未向喀什银行董事会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将3500万股股权全部质押给包头农村商业银行,为其全资子公司美林控股集团获得1944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违反了承诺、公司章程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相关规定,不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予核准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3500万股股权的变更申请。
据了解,德展金投质押的3500万股股份是于今年1月拍卖获得的。1月2日,喀什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关于同维投资4316万股权拍卖公告,起拍价2.25元/股。
据喀什银行1月11日发布的公告,上述股权由德展金投和北京安龙科技联合竞买。其中,德展金投持有3500万股,总持股比例为6.9%,同维投资不再持有该行股份,截至1月19日已完成过户手续。
德展金投受让股权仅5个月后,其所持股权被全部质押。据喀什银行6月20日发布的公告称,股东德展金投质押3500万股用于借款,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起。喀什银行指出,该公司未事前告知银行质押具体事宜,影响尚不明确。
公开资料显示,喀什银行成立于2014年,由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改制而成,注册资本5.07亿元,2017年2月获批新三板挂牌。
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喀什银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同维投资、慕士塔格-宏村中坤旅游集团、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建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分别为9.96%、8.51%、5.38%、4.74%、3.85%。
另据公开资料,作为喀什银行的发起人,同维投资2014年认购该银行33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1%。后在喀什银行2016年增资扩股时,整体按照10:3转增股份产生孳息996万股。
同维投资近年来一直被诉讼缠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8年8月15日,同维投资仍有7项诉讼全部未履行,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资收益同比增幅210.93%
值得注意的是,喀什银行主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较为明显。据其2017年年报披露,截至年末,该行前五大股东中,三大股东出现所持股权全部质押或冻结情况,合计约8996万股,占总股本比约17.7%。
其中,除第二大股东同维投资4316万股被拍卖外,第三股东慕士塔格-宏村中坤旅游集团质押2730万股,第五大股东合肥中建工程机械冻结1950万股。
从业绩来看,近年来喀什银行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但净利润等指标呈下滑趋势。其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喀什银行资产规模达162.9亿元,同比增长18.77%。与此同时,2015年至2017年末,该行净利润分别为2.33亿元、1.82亿元、1.47亿元,2017年末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9.08%。
从营收来看,2017年实现营收4.94亿元,同比增长10.84%,但利息净收入持续下降,投资收益占比则快速上升。数据显示,2017年该行利息净收入为2.53 亿元,同比下降31.18%;投资收益为2.34 亿元,同比增长210.93%,占总营收比达47%。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7年末,喀什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32%,同比上升0.7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1.78亿元,同比增长42.4%。与此同时,喀什银行大幅上调拨备,2017年该行贷款拨备4.86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72.62%,比上年同期上涨27.89%。
对于净利润及不良率下降的原因,喀什银行方面并未给予《中国经营报》记者明确回复。但该行在2017年年报中指出,不良贷款率增加主要原因是经济环境下行,客户经营遇到困难,还款能力下降。
此外,喀什银行贷款集中度仍值得关注。据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该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为8.33%,同比增长25.45%;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为72.12%,同比增幅达25.25%。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与银行资本净额比不应超过50%。
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朱振鑫认为,受去杠杆的影响,企业信用风险上升,很多中小企业面临倒闭风险,各商业银行信贷资源也在向优质的大客户集中,尤其是信用较好的国有企业,行业内“垒大户”现象普遍,这也导致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银行贷款集中度偏高。他指出,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加强对授信集中度的管理,证监会在上市审核中对商业银行集中度关注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