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负债或临“结构性”重塑
银行资产负债或临“结构性”重塑
今年5月份以来,银保监会的监管政策和规范密集发布,我国银行保险行业监管制度升级持续进行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截至5月30日,银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共计8个文件,平均每周发布两个。
其中,5月25日发布的《办法》,新引入了三个量化指标,即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以及流动性匹配率,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并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
有分析称,短期来看,商业银行达标压力减弱。而从中长期看,将使得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面临重塑性调整。
同业业务监管加码
近年来,随着同业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期限错配加剧等的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不断上升。记者梳理发现,在《办法》正式公布之前,上海银监局曾针对“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处罚了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上海分行以及上海农商行。
流动性比例是流动性资产余额和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值,是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之一。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各项流动性指标均处于稳健水平:流动性比例为50.03%,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2.02%,存贷款比例为70.55%,流动性覆盖率为123.26%。
但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同业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同业负债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并优化同业资产结构和配置。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表示:“从整个金融市场层面来看,自2016年年底以来,受金融监管加强、金融‘去杠杆’持续推进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委外业务等作为重点规范业务开始收缩,金融市场已经承受了一定压力,市场流动性收紧,部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模式开始调整。”
“另一方面,从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配置层面来看,商业银行在前些年的资产扩张阶段,同业市场实现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小型银行通过短期负债配置长期资产的经营模式加大期限错配。同时,通过加久期、加杠杆的形式将自营资金或理财资金委托给非银机构投资,使得同业业务和委外业务快速发展,这些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隐患。”赵亚蕊补充道。
因此,《办法》新增了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指标,弥补了对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空白。
在赵亚蕊看来,“和大型银行相比,中小型银行的业务结构当中,同业业务等非核心负债业务以及表外业务占比较高,对结构性存款、同业存单等主动负债的依赖程度较大,在这些业务受到监管规范的情况下,中小型银行受影响更大。”
“在资金面整体偏紧的形势下,同业负债规模扩张受到监管制约,银行负债端资金紧张,需要一般存款与资产端对接,对一般存款争夺激烈,而中小型商业银行一般存款等核心负债基础薄弱,在存款争夺过程中也处于劣势,所以总体来说资金紧张表现得更为明显。”赵亚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