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防风险路线图 整顿同业投资等十大风险
银监会发布防风险路线图 整顿同业投资等十大风险
“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今年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总基调。为“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银监会再次祭出重拳。
4月10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领域,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
针对十大重大领域的风险,银监会按照“一险一策”的方式,指出了未来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可谓操作性很强。
比如,信用风险管控方面,首先要求摸清底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关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机构,重点治理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各种手段隐匿或转移不良贷款的行为”。
对于不良的化解,增量和存量银监会又提出了不同的化解方式,严控增量,加大处置存量。同时要求银行业“增加利润留存,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风险抵补能力不足的机构,应督促其限期整改。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银监会要求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别于2017年7月20日和2018年1月20日前,向监管机构报告本机构上半年和全年相关工作进展。
重点关注同业、投资、理财风险
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多个领域的风险防范均涉及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同业、投资、理财等新业务。
在流动性管理方面,银监会要求将“同业业务、投资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并且采取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
流动性风险无小事。为此,银监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贴身盯防。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对于同业业务,银监会早就明确应由总部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制定统一的合作机构名单、产品投资目录,严禁与不在名单范围内的机构开展合作,严禁开展投资目录之外的业务。
未来核查的重点就是“同业业务多层嵌套、特定目的载体投资未严格穿透至基础资产、未将最终债务人纳入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管控、资本拨备计提不足等问题”。
针对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债券投资等业务,银监会表示应将直接债券投资以及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范围,全面掌握资金真实投向和底层债券资产的基本信息、风险状况、交易变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