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国安为啥婚变?国安死守50%股权不让步
乐视国安为啥婚变?国安死守50%股权不让步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结婚不足半年,国安和乐视便传出了面临分手的消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在国安租借乌兹别克斯坦前锋之后,传出了“乐视只支付了国安赞助费的一半,也就是5000万元,使国安引援资金受限”的消息。换句话说,国安认为乐视的赞助费应该是一个亿。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冠名赞助金额就是5000万,而另外的5000万则是以入股保证金的名义存在。
因此乐视方面认为,在没有谈定控股的情况下,这5000万就不能给,所以并不存在拖欠赞助款的情况。“谈的是5000万赞助,5000万保证金,10亿元作为股权收购的诚意金,剩下10亿则算作是尾款,诚意金和保证金都要在本赛季支付完毕。”这位人士说。
但是在乐视看来,5000万入股保证金、20亿入股资金,是建立在国安同意乐视收购超过50%的俱乐部股权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控股国安俱乐部是乐视的要求。乐视的所有投入将达21亿,超过国安俱乐部估价40亿的一半,从而实现控股。而控股国安俱乐部,也是乐视早就做好的计划。
事实上,双方在这个关键问题上的博弈一直在进行,并未达成共识。因为国安能接受的底线,也就是出售俱乐部50%的股权,而且在同等股权的情况下,国安方面在重大决策层面拥有一票否决权。而乐视要的是控股权和话语权。“如果同意我们控股,钱当然会给,但是如果不能控股,我们可能就要考虑一下了。”乐视方面的态度已经很明确,而国安则死守50%股权不让步,同时发出了催款函,双方的“婚变”传闻就此产生。
不过,尽管国安和乐视都否认已经分手,对外的态度也都是“还在争取”。国安俱乐部名誉董事长罗宁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外界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并没有到他们说的那一步”。而乐视方面传递出来的信息也是“还在和国安方面商量和沟通”。
很显然,乐视与国安俱乐部“婚变”的背后是资本博弈。
据北京商报报道,一位不愿具名的乐视体育内部人士表示,乐视目前还在与国安俱乐部就入股一事进行谈判,涉及的核心是乐视希望拥有国安俱乐部控股权,但双方至今未能谈拢。同时,另一个焦点是国安本赛季战绩不佳,在赛季尚未开始时,国安俱乐部40亿元的估值不再符合当前市场。
就国安俱乐部估值问题,有分析人士认为,相比于苏宁2.1亿元获得意大利国际米兰俱乐部70%的控股权而言,乐视显然不愿意拿出20亿元仅能获得国安俱乐部50%股权,且在转会、俱乐部管理等重大事项没有话语权的交易。
此外,有分析人士表示,国安俱乐部在今年二次转会市场上仅花20万欧元租借乌兹别克斯坦中锋谢尔盖耶夫,引发球迷不满,矛头直指俱乐部管理层。国安俱乐部此时声称,买不到大牌外援因乐视赞助的资金未到账,意在将矛头引向乐视。
上述乐视体育内部人士也表示,国安俱乐部本赛季战绩不佳、引援不力的情况下,有意找乐视体育“背锅”,背靠中信集团的国安俱乐部不会因为乐视的5000万元导致引援失败。
北京大学中国体育产业研究中心秘书长郭斌分析认为,引发上述矛盾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去年底的合作前期沟通稍显仓促,一些如控股权等本质性问题并没有直接确定,而是采用了相对含糊过渡的方式,为合作埋下隐患。同时,双方成长背景和思维方式存在一定差异,发生危机不可避免。
实际上,无论这场纷争的最终结果如何,就目前而言“婚变”已经在双方形象上导致“双输”局面。
郭斌表示,不论对与错,从结果上看对双方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对于国安俱乐部而言,今年是多事之秋,联赛成绩令球迷失望,中途换帅,已有外援融入球队慢,新外援总在传闻中,在最后关头迟迟到来,但与球迷和舆论期望相去甚远,这时投资合作伙伴资金又不到位,因谁来控股僵持不下,这势必会影响国安下半赛季的成绩;对于乐视而言,在其高速布局体育产业和足球产业过程中,上述事件会降低其企业的品牌形象,同样也成为国安球迷声讨的焦点,甚至会成为国安成绩不理想的“替罪羊”,继而可能影响其在资本市场的动作。
不过,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体育业内人士表示,上述事件是职业足球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乐视与国安俱乐部表面上看已经“开撕”,但也有可能是双方“演戏”吸引外界关注,或许该事件本身只是双方的一场资本游戏。郭斌则表示,事已至此,对于双方而言应积极沟通,寻求最佳合作方式,同时不能回避现实问题,本着长远利益做出各自的判断。
值得一提的是,据《足球报》报道,国安俱乐部与乐视在今年1月签订合约,包括赞助(2016年球队冠名)和股权合作两部分,赞助部分金额为1亿元,国安俱乐部控股股东中信集团最多出让50%股份给乐视,价格约20亿元,分两次支付。不过,随后乐视方面先后两次给国安俱乐部打款共计5000万元,在股权转让一事上,乐视方面迟迟未履行合作协议。
在此前签署合作协议的发布会后,乐视体育CEO雷振剑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股权的具体问题还在谈,“乐视是第一家主动找到国安俱乐部谈股权收购的公司,对于股权交易最快要等到2016年联赛结束”。
(中经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