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被调查 东方证券港股IPO“生变”
子公司被调查 东方证券港股IPO“生变”
眼下正值东方证券(600958.SH)港股发行等待通过最终反馈期间,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或多或少都为东方证券港股IPO蒙上一层阴影。
不过,业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及,港股市场为双重备案的核准制发行,条件相对宽松。如果调查结束形成处罚意见,还需信批后由港交所审核、香港证监会进行判断是否行使最终否决权利。“从过往案例来看,以上述受调查现状判断,或并不容易直接导致东方证券H股上市被拒。”
东方证券6月22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东方证券将于6月29日定价,7月8日起挂牌交易。
或因资管业务遭立案
继国泰君安公告其期货子公司接受证监会调查之后,东方证券也随后公告东证期货也被立案调查。
6月16日,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时值东方证券H股聆讯,等待上市交易期间,上述立案的原因、性质,以及未来有可能受到的处罚亦牵动母公司,因而备受市场关注。
因国泰君安期货和东证期货两家公司相继公告,且内容一致,这不由不让市场联想这是否因同一事件引发的调查。
目前市场多数派将调查原因大概率指向了“5·31”期指异常跌停事件。5月31日当天,国泰君安是瞬间跌停再被拉起的期指主力合约IF1606成交量的第一名。
不过,一位大型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东证期货同时被调查,反而显示出这两家机构并不太可能是因涉及这一事件而被调查。该人士分析,“根据《调查通知书》的表述,其调查立案原因是‘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这意味着,其被调查更大概率的原因是由于期货资管业务方面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期货资管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自2012年底首批期货资管牌照获批,该业务发展并不乐观,直到2015年“一对多”放开,开启了期货资管业务的全面井喷。也正是由于增长过于迅猛,导致该业务酝酿了一些违规风险。
整体来看,“2015年,期货资管业务规模总量几近翻了八倍。其通道放开,这一业务可以与基金、银行、私募合作,规模扩大非常迅速。这一业务也成了期货公司一大盈利来源。也正是规模的快速增长、通道的放开,以及去年资本市场的极端行情,让业务过程中一些风险开始凸显。”上述业内告诉记者,其中不排除投向违规、操作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他推测,东证期货、国泰君安期货可能因此被立案调查,而非所谓的“5·31”事件。
数据显示,在去年期指受到限制的极端情况下,截至2015年年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达到1045亿元,与2014年年底124.82亿元的规模相比,总体增长了737%。
不过,东证期货究竟是否因资管业务被立案,目前尚不可知。由于东方证券并未对外披露子公司期货资管业务的具体情况,截至记者发稿,记者也未收到东方证券对相关问题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