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风险管理平台疑“断链”
东方证券风险管理平台疑“断链”
一起子公司前研究部主管的处罚令今年一季度才上市的东方证券(600958.SH)处于舆论浪尖。
11月1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东方证券香港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以下简称“东方金控香港”)前研究部主管龚悦悦因收受上市公司10万港元贿赂,在研报中人为操作将中国家居(0692.HK)目标价调高至2.06港元,而被吊销相关证券牌照15年。
东方金控香港,实为东方证券为国际化发展而全资设立的,旗下唯一的境外金控平台。上述龚悦悦受贿事件令市场对东方证券一直倡导的母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下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平台能否无缝对接产生些许怀疑。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就在不久前(11月21日),为了开展境外债务融资业务,东方证券还发布公告,令东方金控香港为其旗下子公司进行担保。而类似这样的担保融资,今年以来已进行了多笔。
研究部前主管受罚,公司信誉蒙尘
根据公开资料,龚悦悦应时任瑞银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研究部主管卫强要求,撰写港股中国家居的估值报告。原本在报告初稿中,龚悦悦和下属预测中国家居的目标价介乎每股1.8港元至2港元。但在卫强建议(并指出是应中国家居管理层要求)下,将目标价调高到2.06港元。
2014年3月19日,龚悦悦发表中国家居研究报告时将目标价调高到2.06港元,并在该报告发表当日与卫强会面。而会面期间卫强将一个有10万港元现金的信封交给龚悦悦,龚悦悦收取贿款后随即被廉政公署人员拘捕。今年2月被判受贿罪成立,监禁1年。11月中旬,被香港证监会吊销牌照15年。
这一处罚结果,在国内法律界人士看来偏宽松。从相关报道看,龚悦悦分别受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从已知案情分析,这类事件如果发生在内地,内地处罚肯定会比香港重。”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告诉记者,其受贿行为,需根据其身份确定所构成罪名并按照相关受贿数额和情节量刑;虚假陈述误导言论的行为,则根据其是否造成他人损失和从中获利而处罚,如未造成他人损失仅为虚假陈述,或将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到,内地吊销牌照的处罚是永久性的。
某港资券商工作人员则从侧面告诉记者,“香港市场非常重视信誉,对虚假陈述误导言论的容忍度较低”。
龚悦悦案发是否影响了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香港”)的当期业绩?记者联系东方证券方面,拟对龚悦悦在上述事发时所担任的职位、事后的处理以及其造成的影响进行梳理。但截至发稿,东方证券暂并无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龚悦悦在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隶属东方证券香港。2014年当期,东方证券香港总资产为145005.34万港元,净资产为18028.96万港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527.29万港元。
另据东方证券A股上市时的招股书显示,东方金控香港的业绩也不甚理想。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方金控香港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59673.78万港元,净资产为58662.84万港元;201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815.30万港元。
海外业务管控不能纸上谈兵
正如东方证券年初公布的招股书中所示,东方证券国际化发展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地域主要集中在香港。东方金控香港也是东方证券国际化发展迈出的第一步。
东方证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香港,再通过东方金控香港设立的东方证券(香港)、东方期货(香港)等全资子公司,持有在港的证券、咨询、期货、资产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投资银行等业务牌照。
而作为东方证券的海外市场的“瞭望塔”,东方金控香港在东方证券冲击IPO前后表现却不甚理想。除了被爆出上述受贿事件外,其业绩也开始不断走低。
2014年东方金控香港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亏损2815.30万港元。
而根据东方证券2015年半年报披露,东方金控香港虽然“进一步夯实经纪业务,证券业务客户数量较年初增长30.55%,佣金收入同比增长3.7倍,孖展(注:融资服务)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长11倍”,但东方金融控股(香港)业务所纳入的利润表会计科目“境外业务”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外业务净利润仍不理想。截至6月末,已经出现544万元的亏损,较去年同期191万元的盈利,大幅下降。
出现这一亏损的原因在半年报中并无所示。但值得注意的是,自沪港通开通以来,香港本地券商、内地赴港券商竞争加剧。而彼时东方证券正在全力冲刺IPO,因此,业内人士分析,彼时对于在港业务有些“自顾不暇”而导致了利润表现不够理想。不过,对于这一猜测是否属实,由于东方证券方面并未回应,记者尚不得而知。
实际上,东方证券对于其在港业务可以说是异常重视。其专门设有海外业务总部负责母公司与东方金控香港之间的信息传递。东方金控香港还制订了25项内控制度,涵盖了控股公司及其业务子公司的资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IT管理、业务运行、内部控制等方面。同时还设有合规部,主要负责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提升风险控制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抽查交易记录、复核错盘交易记录、核对客户持仓状况、复核客户开户文本、监控员工交易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负责人报告;履行公司规划性、综合性、监督性的风险管理职能等。
东方证券曾指出,“子公司能否做大做强,对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加大对上述子公司投入,推动子公司做大做强。”而在此过程中,东方证券还指出,“母子公司间的法人治理要进一步规范化,战略管理要实现一体化,合规与风险管理平台要实现对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强母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客户等资源共享,促进协同效应的发挥。”
龚悦悦的事件是否反映东方证券存在母子公司监管不足的问题,暂且无人作答。而从目前大量内地证券公司赴港设立子公司、战略平台这一趋势观察,加强海外业务的管控或不能只停在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