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设三套标准 基础层企业受冷落?
新三板分层设三套标准 基础层企业受冷落?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其中对新三板分层设置了三套并行标准。
据经济参考报道报道,11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设置三套并行标准以筛选出市场关注的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其中包括: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标准,要求挂牌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标准,要求挂牌企业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标准,要求挂牌企业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挂牌企业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还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据了解,按照上述分层标准,目前新三板已挂牌的4000多家企业中,符合创新层标准的将达到500至600家。通过分层,A股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将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分层后,股转系统将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创新层市场将以提高市场效率为核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先进行融资制度、交易制度的创新试点。对创新层挂牌公司建立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和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加强融资定价指导、限售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探索并购贷款和并购基金的可行性。监管方面,将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适度提高创新层要求,要求该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并提高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及时性的要求,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建立相关制度,要求设置专职董秘。
不过对此,北京日报也报道表示,“两个层级的企业会不会造成两极分化,创新层公司获得重大利好,投资资金都流向创新层,基础层企业则备受冷落?”分层制度的发布让不少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产生担忧。
有业内人士认为,分层管理可能是一把“双刃剑”。财经评论人皮海洲就认为,对于那些业绩平庸、企业发展缺少成长性的公司来说,分层无异于雪上加霜。“如何让在基础层挂牌的公司不被市场冷落,是新三板市场需要直面的一个现实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挂牌热就会降温。”
“新三板是个高度市场化的海量市场,内部出现的结构性分化是市场博弈和市场选择的结果。”对此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表示并不担心。他认为,分层是通过设置指标给投资人信息收集以便利。而且,现在的“僵尸股”以后也有发展成优质公司的可能,会有资金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这就对投资机构发掘企业潜力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层级将一年一调整,两个层级间是流动的。每年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后,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层级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层公司“权利”大了,“义务”也多了。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都提高了要求,还要求设置专职董秘,强化对公司董监高敏感期股票买卖、短线交易的管理;实施严格的违规记分制度和公开披露制度等。
此外,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分档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
(编辑: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