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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两大股东掐架原因曝光

2021-08-07 07:30:29

 

来源:互联网

余额宝两大股东掐架原因曝光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晚间,天弘基金两大股东蚂蚁金服和内蒙君正一场升级化的正面交锋来袭。其争论的核心焦点终于正式曝光,就是因为天弘基金完成增资扩股前是否要进行利润分配一事,两大股东各执一词,再加上天弘基金沉默不语的反应,可谓上演了一出“罗生门”。

据北京商报报道,昨日晚间,内蒙君正就蚂蚁金服因其未按时缴纳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款项,无奈提出仲裁的消息,率先发布公告自证清白,表示之所以迟迟未缴纳增资款,主要是因为公司会计师提出增资扩股前应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以确保公司能够准确、按时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内蒙君正的公告显示,其提议遭到了蚂蚁金服的强烈反对,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完全违背了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规定,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内蒙君正明明知道并签署了正式的协议,但在公告中不引用正式协议的规定,反而引用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的一个方案,这是何居心?”蚂蚁金服内部人士针对内蒙君正的公告不满地指出。

据悉,上述蚂蚁金服内部人士所说“正式协议”便是2014年1月20日,内蒙君正、蚂蚁金服、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

对于内蒙君正的澄清公告,蚂蚁金服也在昨晚迅速反击,《增资与认购协议》中明确规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尽管天弘基金还未对增资扩股前利润进行分配,但内蒙君正在半年报中似乎已涵盖。内蒙君正201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06亿元,同比增长59.85%。受益于天弘基金高速增长的业绩,其上半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401.8万元,增幅超100倍。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的争执还不止于利润分配一事,内蒙君正还在公告中指出,增资扩股完成日之前新老股东的利益确认问题,应由国有控股股东提请国资管理部门进行评估,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曾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天弘基金回复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因此内蒙君正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但蚂蚁金服回应称,2013年12月,天津市国资委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并就增资扩股事项出具了书面批复。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蚂蚁金服和内蒙君正的隔空对话,让业界人士也感到一头雾水。北京一位资深公募基金分析师指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作为外人是说不清楚的,这其中天弘基金也是比较尴尬的一方。事实上,正如上述分析师所说,昨晚在两大股东火热掐架对垒之时,天弘基金还是惜字如金,天弘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股权问题请以股东方面的公告为准。

另据界面报道,界面新闻记者获悉,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2014年6月30日立即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内蒙君正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的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目前,由于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天弘基金现有股权结构没有任何变化,依然保持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内蒙君正合法持有36%的股权。并于2014年12与12日顺利完成天弘基金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改选工作,所有议案100%股权批准通过。

蚂蚁金服于12月19日发出致“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函,要求撤消天弘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合法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内蒙君正相关负责人表示,蚂蚁金服在知悉天弘基金及全体股东一致立场的情况下,现单独对内蒙君正提出的仲裁申请已经超出了公司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范围。到目前为止,内蒙君正非常希望合法合规地尽早完成对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工作,真诚希望蚂蚁金服加强与天弘基金和国有控股股东的有效沟通,以解决法律障碍,顺利完成天弘基金由国有控股企业向民营绝对控股企业的改制工作。(编辑: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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