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定增募资额再度缩水 业绩增长多来自关联交易
成都高新发展定增募资额再度缩水 业绩增长多来自关联交易
本报记者 王登海 北京报道
在深度参与成都市辖区内的城市建设项目,特别是在承接了基础设施等建设类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发展”,000628.SZ)急需募资输血。
但在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成都高新发展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依旧曲折,从3月15日公布发行预案后,已经2次修订预案下调募集资金总额。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助推成都高新发展这两年业绩增长的更多是通过关联交易实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成都高新发展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88%、50.16%、74.90%,关联交易的增长速度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
定增缩水
受再融资新规的影响,今年3月15日,成都高新发展终止了谋划近一年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推出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在2019年定增预案中,成都高新发展拟向包括高投集团、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29.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
在新方案中,高新发展此次发行对象为高投集团、空港集团、高科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君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君犀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君犀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上海世均宣达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智选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共12名特定对象。
新方案仅仅公布3天,成都高新发展就收到了证监会的关注函,要求说明部分成立时间短且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发行对象的资金实力,并要求核查其他发行对象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高新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
5月20日,成都高新发展回复了证监会的关注函,并修订了发行预案。修订后的方案,将发行价格从7.50元/股下调至6.66元/股,发行对象从之前的12家下调至8家,募集资金总额也从之前的7亿元下调至6.2亿元。
7月16日,成都高新发展又收到证监会的反馈通知书,此后成都高新发展再次修订了发行预案。
二次修订后的发行对象仅剩3家,分别为高投集团、高科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科技城”),其中,未来科技城为新增的发行对象,未来科技城、高科公司是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相应地,高新发展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发行股数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下调至2.72亿元。
记者了解到,迫使高新发展两次修订发行预案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了变化。
按照刚开始的发行计划,四川纾困发展基金、成都文旅集团、先进制造、成都工投美吉、金控金融等是高新发展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3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明确了适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
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也要求成都高新发展说明四川纾困发展基金等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监管问答》落实战略投资者相关要求。鉴于此,成都高新发展修订了发行预案,调减了发行对象,剔除了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募资补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