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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月底试点名单有望公布

2020-03-14 09:21:00

 

来源:互联网

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月底试点名单有望公布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随着电子发票公共平台的上线试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的电子化进展也提上日程。2月底,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专票电子化将先试点后推广,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诸斌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只是在电子发票系统中新增加一个税种,从技术层面看,难度并不大。“按照以往试点经验,一个新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6个月运行期,然后再经过1~2个月的时间总结和归纳,最后才会正式发布。以此推算,预计3月底试点地区名单就会发布。”诸斌预测。

服务业优先试点

增值税发票主要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2012年,我国在启动营改增改革的同时也开展了网络发票应用试点。2015年,电子发票成为国家正式票种。

2016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中开票量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成为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重点推广领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电子发票允许作为报销凭证用于入账,也意味着,电子发票正式进入高速发展期。在普通发票前期试点基础上,2019年电子发票公共平台上线试点,这为专票的电子化提供了技术保障。

正如普票广泛用在开票量较大的电商、零售等行业,多位财税人士预测,专票电子化试点也将选择服务业优先推广。

普华永道中国间接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在接受采访时判断,专票试点有可能从税务电子化管理整体水平较高的省市,包括部分一线城市开始,如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行业可能会优先考虑专票开票量较大、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如电商、金融、房地产租赁行业,公用事业行业等。”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2020年要完成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在税务总局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在试点的基础上,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逐步推进解决税控发票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

据悉,2019年税务部门加大了电子发票推广力度,把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发票办理难题。

然而,不同于其他税种电子化进程,增值税本身是一个长链条税种,因此专票电子化也并非单独实现线上开票就可以达到效果。

诸斌认为,专票电子化在一个省份做试点的可能性较小,因为专票电子化后影响最大的行业是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如果一个地方的各个产业发展情况齐头并进,那么也很难推广。“电子化对数据储存和安全性要求较高,因此试点地区企业的基础水平也应该相当,同时要形成对电子发票的统一认知,这样才能快速推广。”

在他看来,上海和深圳有望最先试点,不过专票电子化试点范围和时间的最终方案,还有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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