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分开全覆盖 四部门定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北京医药分开全覆盖 四部门定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本报记者 孟庆伟 北京报道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的医改任务之一。3月22日,北京医改新政出炉,成为两会后率先布局新一轮医药分开改革的省份。
根据方案,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所涉及的医院由此前北京市属医院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
新医改一直在强调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显著提及。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改革也为2020年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定调,即逐步缩小本市政府定价范围,创新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而医事服务费分级定价、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统一等举措的实施,也提示北京将在分级诊疗上发力。
药品零差率“同城同步”
“医药分开需要全覆盖,单是北京市属医院是不够的。”3月22日,北京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的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坦言。
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在行政区域内全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事服务费分门诊和住院两种,医保对前者实行定额报销,不受封顶线限制,对后者则按比例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这其中,门诊报销40元、急诊报销60元。
相比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为30元至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20至80元。
记者注意到,相比试点阶段,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急诊和住院医事服务费均有小幅上调,此前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为42元,其中医保负担40元;此前急诊医事服务费62元,其中医保负担60元;此前住院医事服务费80元/床日,医保按比例报销。
“医事服务费的价格设计和医保报销通过分档设定,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从大医院转入基层医疗机构就(复)诊、开药,以推动分级诊疗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
为减轻患者负担,据了解,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此外,医保对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和全年救助封顶限额都进一步提高。
以药补医曾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但其弊端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为将破除以药补医,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北京于2012年在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5所市属三级医院和6所区属二级医院实施了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即取消15%的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医药分开的试点效果立竿见影。2012年12月,最早于2012年7月1日试点医药分开的北京友谊医院与当年上半年相比,仅四个月,医保患者药占比从77%下降到64%;门诊医保患者次均医疗费用由450元下降到380元,降幅16%,门诊医保患者自付费用由176元下降到103元,降幅41%;住院医保患者例均医疗费用由18608元下降到16174元,降幅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