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谢卫:规范金融创新 杜绝监管套利
两会|谢卫:规范金融创新 杜绝监管套利
本报记者 荆丽娟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作为基金行业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今年两会提交了他的第29份提案,即《关于凝聚防范金融风险共识的建议》。
在谢卫看来,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仍然不能放松。他指出,对于近些年时隐时现的金融风险,普遍的认识是经济下行和货币超发的叠加效应所导致,事实上近些年频发的金融风险,除了上述原因,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行业讨论,从而凝聚更多的共识,在未来的政策施政时精准发力。
四提防范“金融风险”
谢卫提出,一方面是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引发了金融乱象。他分析表示,近些年的金融的创新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其一是淡化持证经营的概念。尤其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所谓新金融,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以野蛮生长的方式迅速蔓延,它们一开始就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无门槛,高风险和对资金管理的漠视成为它们的主要特征。
其二是持续不断的监管套利。基于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和各监管主体对金融风险的不同管控标准,市场主体似乎找到了在经济下行期的生存和发展之道,利用监管标准的不统一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其实质就是在金融行业内寻求监管的套利,资金在金融系统内的自我循环和不断的加杠杆行为偏离了金融业自身发展的使命,也累积了不容忽视的资金堰塞湖风险。
另一方面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偏离初心。谢卫认为,金融企业的价值在于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但这些年金融企业自身贪大求全,对规模和利润的过度追求成为行业的共同选择。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监管套利和加杠杆的行为中去,成为引发金融乱象的重要推手。
对此,谢卫建议,首先,金融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任何金融企业必须有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这应该是不容怀疑的监管底线。其次,严格规范金融创新。全社会必须保持对金融创新的足够敬畏,必须明确,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新金融业态和在监管部门间进行的监管套利都不是我们认可的创新行为。第三,金融经营主体需要回归初心。金融企业的股东必须准确认识到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降低对金融企业的利润和规模的考核要求,给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
事实上,这已经是他近5年来第四次在两会提案中提到“金融风险”,从2013年《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到2014年《关于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建议》和《关于目前金融乱象分析及对策的建议》再到2016年《关于高度重视“伪金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在谢卫看来,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仍然不能放松。
建议公募全部免税
对于资管行业热议的“财税140号文”,谢卫也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