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王海波:以更高的立意 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两会 | 王海波:以更高的立意 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本报特派两会记者索寒雪北京报道
3月3日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今年一直关注扶贫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副院长王海波带来了新的提案。
王海波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不应再是传统理念下的发展,而应是创新驱动、创新支撑、创新引领的发展。这里的“创新”,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而是包括产业优化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素优化组合、体制机制改革等在内的全面综合创新。三地必须协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
河北尚处于政策洼地
王海波认为,与京津相比,河北尚处于政策洼地。“国家赋予了北京中关村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科研经费管理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给与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金融、财政税收、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等多项支持政策,而河北的创新平台尚没有获得任何国家政策支持。”
此外,“京津均建有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还有自贸区试验区,河北因没有国家级创新平台,难以对接国家和京津的资源。北京有全国1/2的两院院士、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4全国重点院校,又有大批央企、知名民企、外企总部经济,具有很强的科研攻关能力,高端产业发达,河北只有2%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的全国重点院校。”王海波补充道。
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尽早跳出传统发展理念的窠臼,尽快走向“创新驱动”,并奔向“创新支撑”。当前,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就是着力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协同创新的境界和水平。
河北需要加大政策支持
在王海波委员计划提交的提案中,他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成立一个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按照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目标定位,统筹布局创新平台,避免无序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促进创新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形成定位科学、布局合理、产业互补、错位发展的协同创新格局。三地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应主动对接,建立会商和协作制度,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
第二点建议,“以利税分配改革为突破口,在京津冀试行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财税体制,探索更加科学的利益分享机制,解决研发总部与生产基地分离、总部经济与异地纳税带来的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激发三地的积极性。打破地域界限,推动区域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开发区等优惠政策三地共享。缩小政策落差,将国家对天津滨海新区和自贸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向河北境内创新平台延伸。”
此外,根据目前三地园区共建的情况,对津、冀已与中关村开展合作的共建园区进行存量整合,根据各园区的不同优势,进行有效的分工,以促进合作;创建新的创新合作园区,在管理体制上创新;开辟新型的政策特区,以合理的机制设计使三地均能受益。
“协同推进资源整合,推动现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河北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将推动河北的科技发展。”王海波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