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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营改增】 营改增全面启动后 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延续

2016-04-12 11:48:00

 

来源:互联网

【最后的营改增】 营改增全面启动后 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延续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营改增全面启动后,所有企业、行业都实现了减税效果,据测算,2016年全面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了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

史耀斌介绍,确保所有行业和企业都能减税,不动产纳入抵扣实际上是缩小了税基,税基减少了税负就能减轻,这也符合总理说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

为落实这一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从政策设计和政策执行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

营改增全面启动后,营业税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延续,这是确保税负只减不增的一个重要举措,

史耀斌表示,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移,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通过这些措施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

此外,对于营改增全面启动后,增值税分成比例问题,史耀斌表示,目前增值税按照中央和地方75:25分成比例,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分成比例的过渡办法,但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总的要求是保障中央和地方税收处于稳定状态,原则是存量不变只动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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