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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1580万 陕西煤化能源“天价罚单”背后

2015-06-06 09:52:00

 

来源:互联网

被罚1580万 陕西煤化能源“天价罚单”背后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最具有变戏法意义的一次罚款正在成为事实。

6月3日,陕西省内媒体《华商报》报道称,陕西省环保厅对咸阳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下文均称: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开出了158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获悉,之所以陕西环保部门会开出“天价罚单”,是因为陕西煤化能源违法排污被查,但其拒不整改和缴纳罚金,使得原本20万元的罚款飙升至上千万元。

对此,陕西省环保厅执法局方面表示,陕西煤化能源公司的违法排污事实的确存在,近期已经由咸阳市环保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上报到陕西省环保厅,处罚金额为1580万元;另外,截至6月5日,陕西煤化能源并没有缴纳任何罚金,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违规排污屡不整改

“这是一个没有社会责任,环保意识淡薄,以环境为代价换取利益的企业。”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一位政府官员向本报记者如此评价陕西煤化能源公司100万吨二甲醚项目。

根据该官员介绍,陕西煤化能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日,注册资本金为22800万元人民币,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股权比例为51%:49%。重点建设项目为长武县丁家镇五里铺村100万吨/年的煤基二甲醚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投资近百亿元,征地面积接近1000亩。

然而,就是如此一个大型煤化工项目因为环保在当地饱受争议,在屡次检查之后均被环保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记者调查获悉,陕西煤化能源从2014年11月开始试运行,随后由于排放烟雾以及噪音等问题遭到长武县丁家镇村民多次举报以及围堵厂区大门,要求其停产整改,但是该企业一直我行我素,继续试生产;而在此期间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并未依法取得试生产的相关批复。

“二甲醚(特指陕西煤化能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项目)项目试生产之后,高烟囱中就经常排放大量的黑烟并且伴有刺激性气味。”丁家镇五里铺一组村民高军(化名)向记者表示,如果二甲醚环保不做好,绝对不能让其生产,要不然我们就在这里没办法生活了。

对于高军的表述,长武县环保部门称,陕西煤化能源公司二甲醚项目的确存违规排放,并且对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

据该部门提供的一份《咸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罚字【2015】0000174号文)显示,咸阳市环保局在2015年1月5日曾对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并于2015年1月7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咸环罚告字[2015]0000813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咸环听告字[2015]0000571号)告知了陕西煤化能源的相关申诉权利。

另外,咸阳市环保局还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且限定在十五日之内缴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逾期不缴,将按照每日罚款总额的3%加处罚款。

然而,遗憾的是陕西煤化能源并没有重视咸阳市环保局的相关处罚,继续非法生产。

直至2015年3月15日,陕西省环保厅对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向咸阳市人民政府下达监察通知,该企业才被迫停产。随后在3月17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多达9条的环境违法行为。

天价罚单如何开出

陕西煤化能源公司违法排污的事实是准确的,至于开出高达1580万元的罚单,是因为其在接到处罚决定时拒不执行,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文件规定“按日处罚”计算方式最终确定罚单为1580万元。咸阳市环境执法检查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如果陕西煤化能源公司不认可,也可以进行申辩或者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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