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薪酬报告透露出来了啥?
人社部薪酬报告透露出来了啥?
【中国经营网注】劳动生产率是衡量地区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地区劳动生产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地区的工资水平。通常情况下,地区劳动生产率越高,工资水平越高,反之则低。
《薪酬报告》显示,全国约77%的地区实际工资增长高于实际劳动生产率增长。其中,实际工资增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速较多的有黑龙江、江西、山西、甘肃、北京、广东等地。这表明,全国大部分地区坚持了“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分区域看,实际工资水平最高的东部地区超过实际劳动生产率的幅度最大,二者相差2.91个百分点,其次为东北地区。
地区工资总额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表明地区生产总量中用于工资分配的比例。这一指标的变化直接影响地区工资水平的高低。《薪酬报告》显示,各地区GDP工资占比大多集中在10%—14%之间,但高低占比相差较大。考察2012年的数据,工资占比最高的北京市,达到33.6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数倍;而工资占比最低的江苏省,连续几年工资占比都在8%以下,2012年仅为7.78%。
分析认为,北京市工资占比高,主要是由于高素质人才的大量存在使北京市的工资总额较高,而北京市的GDP总量并不算高。江苏省工资占比自2006年以来一直排名居末,一方面是因为江苏省GDP总量大,在全国位居前三,导致基数较大,另一方面与江苏省并没有因GDP创造多而过多分配有关。
据人民日报报道,“同类工作、同样岗位,在北京还是在西部城市,工资差出一大截”——许多人对地区工资差距感受颇深。地区工资差距有多大?正在发生哪些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近日发布《薪酬发展报告(2013—2014)》,对近年来的地区工资水平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
一些工资水平较低的省份增速较高
地区工资是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内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薪酬报告》显示,1995年我国地区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7倍,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相差5145元。到2008年,地区工资差距为2.69倍,绝对额相差高达35565元。近几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宏观政策的实施,地区间收入差距呈逐步缩小的态势。2010年,地区间平均工资高低倍数下降到2.38倍,2012年继续下降到2.33倍,2013年以来基本延续了这一走势。
从各地区工资水平看,全国各地大体可分为4个梯队。工资水平最高的第一梯队主要是北京和上海,在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就已超过7万元,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省份。第二梯队包括天津、西藏、江苏、广东、浙江5个省份,平均工资在5万元以上。第三梯队包括宁夏、内蒙古、青海、安徽、新疆、福建、重庆、山西、陕西、四川、山东、辽宁、贵州13个省区市,其余为第四梯队。第三、四梯队中,除个别省份外,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地区间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不过,一些工资水平较低的省份,工资增速近年来表现较好。如甘肃、新疆、黑龙江三地,近年来工资增速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速较低的省份有辽宁、河北、海南、西藏、上海等地。特别是上海市,由于工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失去了多年来在全国的“老大”地位,工资水平近年来已被北京赶上。
地区GDP总量大,工资水平未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