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持股5%“上限” 混改员工持股仅限增量资产
个人持股5%“上限” 混改员工持股仅限增量资产
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召开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将启动。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意见》中或将提出,国企员工只能对增量进行持股,不能对目前现有的存量资产持股,这也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不动存量 保护国有资产
记者了解到,在讨论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问题上,参与讨论的多个部门包括发改委、国资委、人社部和财政部曾经关于员工持股一事的意见并不统一,其中核心矛盾在于,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关于国企改革中的员工持股问题,有部门认为持股问题应该主张平等,“不能分为内部价格和外部价格,分别购买股份。”参与政策制订的人士表示。
“比如股票交易价格是15元,企业按照内部价格8元卖给员工,那就是把全国人民的利益分给了个人。”前述人士表示。“员工持股问题应该有层次分企业地进行。”
《意见》中指出“存量不碰,增量为主”,即在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变为混合制企业或新设混合制企业时,引入员工持股制度。
“如按这种方式,就基本化解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议。”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就是说,完全竞争型企业的原来国有的资产不能动,作为存量,不给员工分股份。而重新融资再投资的部分,企业高管和人才可以出资持股,且购股价格对所有新投资人都一视同仁,这样做就既公平又合理。”
而就员工持股增量的方式,《意见》中并没有明确地规定。
据了解,2014年,参与改革政策制订的调研组曾经走访国内多个省份的国有企业,并展开讨论。
曾有人在讨论会上指出,“国企这么大的盘子很难搞员工持股,只能通过增量部分进行员工持股,而增量持股其实相当于期权,在未来才能行使权益。”
中国交建高层向记者透露,国资委几年前曾经在央企高管中实行模拟期权激励,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
模拟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在模拟期权执行的两年期间内,股市受诸多因素影响,股票价格下跌,所以模拟期权也没有意义。”中国交建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北方一些省份在制订国企改革方案中,涉及高管持股一事,通常采用模拟期权的模式,其行权的日期为退休之日。
央企跃跃欲试
对于员工持股一事,央企的态度较为支持。
中国建材是国资委2014年7月15日明确的国家的双重改革试点企业,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认为,“需要让经营的骨干、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和技术骨干可以持股。”
“联想、上海绿地、中联重科、阿里,这些公司,成功的公司没有一个不是员工持股。所以,下一步我们的改革要在骨干中进行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政策,我们会有具体政策出台。”长安汽车高层曾向记者透露,“主要是骨干技术人员和高管持股。”
长安汽车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
该人士表示,“对于像我们这种技术人员占的比例大,同时就是技术创新工作,可能就是技术骨干参股的问题,应该说是调动创新积极性,或者叫激发创新活力,应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该人士同时指出,持股模式为期权。
“我们是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人本身,就有具体要求骨干和高管持股,这样可以留住骨干。”
另一位来自山东的央企高管曾向记者表示,“我们早已经申请以技术人员为主的持股改革,也包括高管。可能很快就有结果了。”
但是该人士表示,期权奖励并不考虑,“过几年不好了,进行期权没有太大意义。”
持股企业需层层报批
“对于员工持股改革的企业,关键是明确条件、限定范围、审核方案。”苏海南表示。
按照《意见》中规定,员工持股改革的企业将在商业一类中选取,即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
虽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跃跃欲试,但是真正能实施的企业需要层层审批。
“首先要以政策规定的条件作为企业试行员工持股的依据,超出范围和不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就不能试行员工持股。”苏海南表示,在这层审批之后,“企业还要做好具体的方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只有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才有可能最终实行员工持股改革。
据了解,《意见》中,对员工持股比例部分的规定是“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目前,上市公司符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相关条件,因而员工持股改革相对简单。
而像中石化这样,一直在下属企业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中石化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其总部肯定不能进行员工持股。”苏海南表示。
中石化下属子公司是否可以进行员工持股改革,“需要看这些企业是否属于商业一类领域。”苏海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