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连续上调探因
成品油消费税连续上调探因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多家社会监测机构表示,12月26日国内成品油将迎来新一轮调整窗口,成品油价将继续下调。据中宇预计,以目前原油现货价格水平推算,12月26日24时,成品油零售限价最终下调幅度为480元/吨,折合90#汽油降0.35元/升,93#汽油降0.37元/升,0#柴油降0.41元/升,但不排除发改委再次缩窄本轮调整幅度的可能性。
据新京报报道,根据卓创监测数据,受到上周原油持续大跌的“翘尾因素”影响,原油变化率已经跌至-11.86%,对应下调油价为580元/吨。如此大的跌幅,需要原油的超级反弹才可抹平,也就是说本周原油反弹至少15美元/桶,本周油价才可出现搁浅可能。本周原油市场将经历圣诞假期,因此两三天内原油大涨无法实现,因此,本轮原油大涨难阻成品油连跌。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认为,油价持续下行,导致国内通缩预期再现。国内上两轮油价调整,伴随着消费税上涨而出现缩减。对于本周调价,消费税在上涨近40%之后,短时间内已经难有大的变化,所以市场不必担心消费税问题。不过,短期内频繁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已经引发公众反感与质疑。
据中国企业报报道,从汽柴油涨幅来看,“当前汽油消费税涨幅大于柴油,主要是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影响,为了引导消费者节约能源,缓解交通压力,而使用财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分析说,柴油方面,当前国内经济复苏缓慢,作为工业命脉的柴油消费税上涨幅度小于汽油,不排除国家为经济复苏做出的适当让步。
实际上,自11月底,国家连续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11月28日下午,就在大家热盼成品油价格实现“九连跌”消息的时候,国家财政部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首先到来。通知称,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
紧接着,在又一个成品油调价窗口到来时,12月12日,发改委公布的调价通知中提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两次叠加,汽油的消费税上调幅度达40%,柴油上调幅度约为37.5%。而距上一次消费税改革已有5年多时间,虽然消费税调整一直是业内热议话题,但鲜有动作。不过今年仅半个月左右时间,就先后上调了两次,这也为下一个调价窗口带来更多的猜测。
值得玩味的是,“现在并没有油价和消费税挂钩的机制。但是消费税作为经济手段,根据经济学的变化以及油价的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还是有道理的。”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称,“但是消费税调整并没有到位。”
此外,国际油价跌跌不休,中石油、中石化等油企或最“受伤”,对于坊间猜测的“增加的税收是否会补给这些企业”,苏明反问道,“为什么要补贴给他们呢?他们是正常运行的企业。”“增加后的税收完全用于当前的环境。”苏明表示,事实上,“用于环境上的支出远远不止增加的税收,从国家整个财政上还需要拿出一部分费用用于改善环境。目前资源环境压力比较大,今后很多税收都将围绕环境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对于未来消费税的改革,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后,我们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编辑:姜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