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空置率22.4% 影响几何?
城镇住房空置率22.4% 影响几何?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近期发布报告称,2013年城镇地区自有住房空置率为22.4%,其中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3%,未能发挥其作用。高空置率还致使4.2万亿银行房贷沉淀于空置住房。对此,有研究人士称,尽管上述数据准确程度仍需商榷,但作为目前较为空白的领域,这一系列数据具有参考意义。
据新浪财经报道,上述空置率包括两类,一类是一套房家庭因故无人居住的住房(简称为“人房分离”),人房分离原因的空置率为5.1%;另一类是多套房家庭既未自住也无他人居住的住房(简称为“多套房空置”),多套空置的城镇家庭比例为17.3%。
调查指出,中国城镇住房空置率远高于国际水平。2000年至今,美国的空置率介于1%-3%。香港地区的住房空置率低于5% ,欧盟在2004年的住房空置率调查显示各国平均水平为9.5%。日本2008年空置率为13.1%。台湾地区2001年的住房空置率为17.6%。
更加令人惊讶的是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3%。数据同时显示,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比例最高,达3.2%。“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报告称。
此外,高空置率也造成了极大的有效资金沉淀。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余额。对此,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点评称,空置率高是大国城镇化加速期的现象,但是在什么样的程度才是合理需要探讨。
值得玩味的是,调查指出,截止2014年3月,中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已高达89.2%,21%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上述两项数据较2013年的87%及18.6%有较大的提高。同时,刚性住房需求也自2011年至2013年8月间,显著下降3.6个百分点。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称,估算潜在的刚性住房总需求为24.6%,约为 5400万套住房,相比2011年显著下降。对于如此高的住房拥有率,不少人表示“被平均”。
目前,官方并没有相关权威数据。2012年,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与《小康》杂志曾联合发布《中国居住小康指数》报告,称在全国40个城市中,调查居民拥有住房比率均在70%至80%之间。“如果折算成家庭,这两个报告结论应该是接近的。”前述研究人士分析称。
作为佐证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数据,我国的住房空置率数据一直缺失。
国家统计局曾回应称,目前关于房地产统计方面的制度还不能计算出空置率这样的指标。近日,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有些媒体或者学者称某个城市空置率30%、40%,都是通过晚上亮灯的住房概率大致推论的。“不能用亮灯的数量衡量。”
发改委副秘书长王一鸣在2013年达沃斯论坛上也表示,地方负债大多是因城市建设带来的,现在三四线城市的空置率还是比较高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品类繁多的住房中,空置率最高的是商品房,为26.3%,紧随其后的是经济适用房,空置率达23.3%。甘犁认为,经济适用房存在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目前房地产市场过剩比较明显,现有住房存量完全可实现住房需求。
而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该中心数据显示,空置住房不仅具有较高的信贷可得性,其贷款规模也远高于非空置住房。从推算来看,这部分住房占用了 4.2 万亿银行住房贷款,空置住房资产占中国城镇家庭资产的 11.8%。(编辑:姜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