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压力巨大 “自发自还”试点大提速?
偿债压力巨大 “自发自还”试点大提速?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1万亿元,按照上述偿债比例,今年地方政府需偿还债务或为2.4万亿元。在偿债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地方债发行频现新动作。
据腾讯财经报道,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日前表示,今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债务总余额的21.89%,是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与此同时,化解债务的压力也比较大。王保安列举了地方举债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比如,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不规范,多头举债,举借主体多达15.4万家,涉及省、市、县、乡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一些国有企业;又如,举债方式过多过滥,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回购(BT)等30余种,为规避监管,已经从信贷转向非信贷,从银行表内转向表外,从显性转向隐性。
此外,除地方政府债券等少量债务外,绝大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没有纳入预算,缺乏规范的预算监督与约束,局部地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影响经济健康发展。
以广东省为例,其省会广州市的偿债率已逼近风险警戒线。今年4月,广州市财政局披露:截至2013年末,广州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1416.36亿元,债务率和偿债率分别为92.89%和17.43%,双双逼近风险警戒线。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监管层对地方债务的担忧越发明显,银监会、财政部接连出台针对性政策。在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首次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列为6大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实际上,由于地方债和金融系统以及房地产市场高度相关,一旦爆发大规模违约风险,很有可能迅速波及经济全局。
面对兑付洪峰的来袭,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今年选取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等10个省区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余地区的地方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
事实上,“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此前,中国的地方债一直采取“代发代还”、“自发代还”模式,债券还本付息手续由财政部统一代办。
而在偿债压力空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开始加快推进“自发自还”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宁夏、广东,江苏3省区正式启动试点。
广东是首批10个试点省市中首个正式启动的省份。6月9日晚间结束的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公开招标会上,经过严格筛选,最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4家机构中标成为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广东确定地方债的主承销商,意味着中国地方债工作开启了“自发自还”模式。
需要指出的是,“和‘代发代还’、‘自发代还’相比较,‘自发自还’的突破在于地方债发行偿还的信用基础由国家转向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身信用主导,国家信用不再为地方担保,有利于约束地方政府信用的无序扩张。”平安证券分析师房雷说。
房雷认为,这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政府债务发行方式,有助于打破以往“国家兜底”的铁律。
标普道琼斯指数固定收益指数副董事梁青亦表示,地方债自发自还的新举措是政府努力应对地方债风险的明证。由于地方政府将获许向债券持有人还本付息,市场预期此类债券将根据其各自的信用风险特点进行定价,而非像过往一样由中央政府信誉担保,这对中国地方债券市场发展并与国际接轨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