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政策持续边际回暖 看好医药创新成长
事件
10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434号(医疗卫生类423号)提案进行答复,答复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建立多方共筹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工作、推动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和创新药企业上市和增发情况。国家医保局持续释放信号,不断完善医药改革、鼓励医药创新。
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扩大保险产品覆盖范围并引导完善罕见病支付机制:国家已基本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同时,银保监会支持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与罕见病相关保险产品,有17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2021年,20家保险公司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业务,10.05亿人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参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8个百分点。下一步,国家将引导保险业完善罕见病医疗支付机制,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创新健康保险产品,将更多的罕见病病种和治疗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加强慢病门诊保障,完善门诊统筹机制,加强门诊共济:一是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工作,指导地方把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健全和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按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把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
推动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加快调整药品目录频率和实施落地。一是加快调整频率实现每年常态化调整,医保目录调整的周期从最长8年缩至1年。二是将目录准入的范围聚焦于近年来上市的新药。2020年目录调整改为申报制以来,一直将5年内获批的新药作为申报条件之一。三是加快推动目录调整结果落地实施。对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报销等措施,快速提升药品可及性。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企业通过首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2019-2021年,194家医药企业通过首发和再融资合计融资3104.1亿元,利用资本市场夯实资金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鉴于医保降价政策对医药企业的财务数据和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较大影响,出于保障上市公司质量、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的考虑,证监会在审核实践中,有时也会予以问询,请企业就医保降价政策对持续经营的影响进行说明并充分披露,但是审核中未设置与此相关的发行上市条件或门槛。
投资建议
医药政策持续边际回暖,目前医药板块处于历史估值和基金配置底部,建议重点关注医药创新、医药先进制造和医药消费三大方向。
建议关注:药明生物、药明康德、昭衍新药、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