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政策支持山区26县高质量就业创业
加快山区26县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怎样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同时将人才引向山区县?近日,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发挥产业带动就业作用、引进培养各类人才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山区26县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特色产业不仅是助推山区26县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带动就业的重要渠道。“压实政府投资项目带动就业责任是《意见》的重点之一。”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要求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山海协作和省级团组援建项目,应当充分考虑带动就业效应。在创建特色生态产业平台、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平台时,也要将平台吸纳就业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省级经济开发区山区县全覆盖,每个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带动就业达1万人左右,让山区县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为进一步扩大就业“蓄水池”,《意见》对发展新兴业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政策倾斜,支持山区县发展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培育县域商业体系山区县样板。在落实农业龙头企业优惠政策时,将优先考虑山区县企业,并优先将山区县纳入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计划到2025年,山区县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0家,创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培育农创客3万人以上。
人才缺乏是山区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意见》明确11条具体举措,助力山区县引进培育各类人才。“为鼓励山区县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我们将奖励和倾斜范围从衢州、舟山、丽水扩大到山区26县。博士后出站,并首次在山区县民营企业就业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当地可以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该负责人表示。
放宽山区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评审招聘条件,加大职称评价倾斜力度,每年组织技术技能专家人才服务企业、基层2000人次,每年举办10场以上行业性、专业性招聘会和校企合作对接会,强化制造、电商、民宿、家政、康养以及地方特色技能项目培训……《意见》多维度出台系列政策,鼓励更多人才到山区县施展才华。
此外,《意见》还就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方面作出相关规定。“我们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实现山区26县新增就业倍增。”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