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通来了:北向通先行 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利率互换管理风险
继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基金互认、跨境理财通后,内地与香港再度携手将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换通”),6个月后正式启动。
7月4日,为促进内地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开展“互换通”。
所谓“互换通”,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简单地说,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境内外投资者可以参与两地利率互换市场。
“随着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度上升,其利用衍生品管理利率风险的需求持续增加。”“互换通”联合公告答记者问称,当前,央行将会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制度办法,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指导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做好规则、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加强市场沟通培育,引导市场成员做好交易前准备工作,在6个月之后项目上线。
初期先开通“北向通”
与“债券通”相似,“互换通”同样先开放“北向通”。
根据公告,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
“北向通”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便捷境外投资者进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对冲。可交易标的初期为利率互换产品,其他品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放。
外汇交易中心、上清所和香港场外结算公司的分工职能也明确。
具体来说,外汇交易中心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衍生品交易服务,以不改变境内外衍生品电子交易习惯为出发点,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接入,在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与境内报价机构达成衍生品交易。外汇交易中心实时将达成的交易发送至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CCP)进行集中清算,实现交易清算直通式处理及全流程高效对接。
上海清算所与香港场外结算公司通过CCP互联,共同提供集中清算服务,其中上海清算所服务境内投资者,香港场外结算公司服务境外投资者;双方共同进行日常保证金及资金结算,并建立特殊风险准备资源覆盖彼此违约的潜在损失。
“‘互换通’下,境内外投资者可通过相关电子交易平台的连接开展交易,不改变交易习惯。同时,‘互换通’创新了衍生品清算机构互联模式,由两家中央对手方共同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人民币利率互换的集中清算服务。境内外投资者可在遵从两地市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便捷地完成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交易和集中清算。”答记者问称。
初期实施总量管理
2021年全年,境外投资者达成人民币债券交易11.47万亿元。截至2021年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债券规模达到4万亿元,约占全市场总托管量的3.5%。
“随着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度上升,其利用衍生品管理利率风险的需求持续增加。”互换通联合公告答记者问称,从银行间衍生品市场来看,自2006年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来,人民币利率互换作为主要品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参与主体日益丰富、风险管理功能有效发挥,2021年成交21.1万亿元。
对于互换通的推出,答记者问表示,可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利率互换管理风险,减少利率波动对其持有债券价值的影响,平缓资金跨境流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同时,“互换通”后,境外机构带来差异化需求增加,辅之以高效电子化交易、紧密衔接的交易清算环节等优势,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推动银行间利率衍生品市场进一步发展,并形成良性循环。
在风险防范方面,“互换通”采用报价机构交易模式,发挥报价机构稳定市场的作用。参考沪深港通机制,初期实施总量管理,在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
此外,综合考虑国际上金融衍生品交易、清算结算、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将电子化交易和中央对手方清算相结合,制定稳健合理的系统连接安排,确保“互换通”业务严格遵守宏观审慎原则,全环节多层面采取风控措施,重点防范跨市场风险溢出,织好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