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16条举措 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6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优化自律监管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审核正常开展,适当放宽发行审核问询回复时间;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加强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弹性。
“深交所发布《通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投融资效率。”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尤其是针对企业并购重组及再融资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为高效的通道,有利于推动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通知》共16条举措,涉及疫情下企业上市审核和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工作安排、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房企债券融资、中小企业融资等多个方面。
《通知》强调,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审核正常开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创业板首发上市在审企业,在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发行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中介机构经核查其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确属受疫情影响且未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可以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相关报告,深交所正常推进相关审核工作;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2022年底前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其他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债券产品的债券,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支持基础设施公募REITs加快发行上市。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能源、水利等行业企业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允许优质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兼并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项目;支持基金管理人开发抗疫主题基金。
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发行供应链金融ABS盘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资产,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盘活专利、商标、版权等资产,支持通过信用保护工具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成本;引导上市公司做好中小企业款项清欠。将款项清欠纳入信息披露考核指标。
“今年以来,许多上市公司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一些困境。此次深交所从政策层面为这些企业提供支持,体现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在加强。”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方面,这些举措有助于激发更多企业的上市热情,激活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和再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国本土企业软权力研究中心研究员周锡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实施监管措施柔性安排
《通知》指出,适当放宽发行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将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延长3个月,告知函回复时限延长1个月。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阶段反馈意见回复时限、中止时限延长3个月;加强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弹性。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具体影响后,依规申请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申请3次。
鼓励证券公司对客户违约柔性处理。引导支持证券公司与受疫情影响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个月至6个月;进一步减免市场主体相关费用。在前期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的基础上,对债券相关费用能免尽免,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加强上市审核线上沟通咨询保障。继续实行发行上市审核电子化、无接触报送;支持上市公司召开线上会议。允许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变更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包括延期、取消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变更地点等;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允许采用电子签章办理业务。
对此,邵宇表示,深交所提出了监管措施柔性安排,体现了监管部门在严格遵守制度的基础上,人性化地处理实际情况,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工作成本和管理压力,相关减费措施也降低了市场主体运营成本。
“监管措施的柔性安排,让许多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吃下‘定心丸’,体现出监管的温度。”明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