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域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
重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迎来新突破。日前,《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正式出台,在两年试点期内,重庆将在全域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
去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重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有关要求。
“我们会同科技局、经济信息委、药监局和重庆海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试点方案》。”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试点方案》根据“创新机制、安全规范、高效协同、便利通关”原则,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制度,通过“试点清单”方式发布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和进口研发用物品,原则上每半年动态调整1次。
本次试点着重对多部门协同创新监管模式和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和实践,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和服务模式,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实现“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重庆市商务委负责人表示,生物医药是重庆市进出口提质增速的增长点,支持研发创新是加快医药产业的重要发力点。此项试点工作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资、扩大产业规模、促进进出口增长协调发展。
重庆药友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生物医药研发与临床试验过程中,在与全球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深度合作中,需进口各类物品以满足药品研发需求。《试点方案》的出台,极大提升了进口便利化程度,缩短了研发用进口物品的货期,使企业研发项目得以快速推进,增强企业进行全球化研发布局的信心。
作为中西部唯一开展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重庆近年来立足科技、医疗等九大领域开放,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改革监管模式,着力打造内陆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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