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施行 依法放宽外商投资领域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法放宽外商投资领域,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条例》分总则、体制机制、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创新驱动发展、金融服务等九章,共65条。
在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方面,该《条例》体现平等待遇,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发布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其中,负面清单以内,符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实际的特殊投资项目,自贸试验区可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下争取国家的特别授权或者审批豁免;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此外,在科研和技术服务、电信、教育等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
《条例》指出,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提供覆盖产业准入、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健全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省自贸办常务副主任刘光表示,今年一季度,安徽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新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条例》的出台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安徽自贸区利用外资6687万美元,同比增长7.4倍;落户法国圣戈班等制造业外资项目12个,落户大众安徽综合实验中心研发测试场等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15个。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2年3月25日由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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