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神药”类广告的打击力度
最近一则轰动全社会的消息让广大酒友欢呼雀跃,喝酒居然能防癌“、”喝某品牌酒的益处:某品牌酱香型白酒是癌症克星!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监测中发现,福建省厦门市一家企业在其网站上发布如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据调查,由于疫情原因,当事人将公司暂时关闭,离开厦门到贵州茅台镇一酒厂工作,直至今年过年前再回来重新开业。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该公司的电脑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相关网址,电脑显示该网页无法打开。当事人解释说上述网站因为合同到期已关闭,不太记得广告是什么内容。执法人员随即拿出“铁证”——事先到公证处对涉案网页页面的保全证据公证,帮当事人“恢复”记忆。面对详实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承认之前是由其提供设计思路,厦门某网络科技公司按其要求设计,网页内容是该网络科技公司从网上搜素、复制别的公司广告内容后粘贴在公司网站上的,当事人未认真审核。
当事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宣传介绍自己所销售的白酒是癌症克星,具有防癌功能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依法予以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商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即使广告外包,也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不做虚假宣传,确保食品广告中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神药”类广告的打击力度,对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广告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