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成突出新亮点
目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成为各界共识。今年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要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在各地政府工作中,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成为突出亮点。
在各地工作部署中,“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成为高频词,画出了绿色建筑融入百姓生活的“时间线”。作为建筑强省,浙江省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9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并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公益性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和浙江省一样,江苏、湖北、安徽等省份也提出要加快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并对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作了强制性要求。江苏省提出,到2025年,新建建筑要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在2020年提高节能30%的基础上再提升30%,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并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绿色建筑。
湖北省除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还鼓励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计划到2025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100%。安徽省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要求2022年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
我国建筑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总碳排放量的一半以上,是名副其实的碳排放“大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各地积极探索“减碳”之路,推进建筑节能促进绿色发展。上海、海南等地着力推进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能效。上海市探索建立住宅建筑运行能耗限额管理机制,引导既有住宅效能提升,促进既有住宅绿色化改造;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分户验收管理。海南省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镇老旧社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将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与此同时,加速绿色材料应用,成为各地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江西、广东、广西等地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立绿色建材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跟踪采信机制,要求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广东佛山还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30项改革举措,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升级改造监管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交易项目的全流程监管,为绿色建材试点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为解决我国农房建设普遍存在的建筑质量差、能耗大能效低等问题,多地把“鼓励建设绿色农房”作为发展重点。四川、陕西等地积极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四川省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倡导有条件的地方采用轻钢装配式、装配式混凝土和现代夯土技术建设绿色农村住房;陕西省大力推广绿色农房建筑适用技术,引导鼓励农村自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被动式太阳房、可再生能源采暖等适宜节能技术建设试点,改善人居环境。
此外,多省持续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措施,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福建省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高效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云南省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探索推进温和地区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工程应用,推广低碳建筑技术,促进低碳建筑发展。黑龙江省把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作为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促进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各地描绘的发展图景,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始终。作为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建筑业正在不断创造“绿色奇迹”,成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