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新篇章,RCEP 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将带来哪些影响?
中国网财经1月1日讯(记者 张紫祎)新的起点,新的篇章。1月1日是2022年的开始,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正式生效的起点。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的生效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
数据显示,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国成员的出口带来10%以上的增长。到2030年RCEP成员国国民收入合计将增长1860亿美元,年出口总额预计额外增长5190亿美元。
对我国来说,“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在2021年12月3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协定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协定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将提振贸易和投资信心,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历时八年终于签署,全球最大自贸区顺势而生
2020年11月15日,RCEP第4次领导人会议期间,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式签署协定,全球最大自贸区顺势而生。
数据显示,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
然而,回首过往,RCEP的签署却并非顺风顺水。
2012年,东盟10个国家发起了RCEP谈判,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国家参加,目标是在与这些国家签署的各个“10+1”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成一个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互惠的大型自贸协定。
为共同推动这个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变为现实,自发起RCEP谈判以来,各成员国积极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8年间,共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23次部长级会议、31轮正式谈判。
不过,由于谈判涉及领域多,参与国多,且各国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在贸易自有化水平等规则方面上达成共识,成为RCEP谈判前几年进程中的阻碍因素。
2017年11月14日,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这不仅是谈判以来的首次领导人会议,还为此后的磋商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方向,谈判进入“加速期”。
2019年11月4日,RCEP第3次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除印度外的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2020年,RCEP各成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并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最终在RCEP第4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
“这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曾刊文指出,RCEP签署充分展示了各成员国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鲜明态度,共同发出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的集体声音,如同阴霾中的光明、寒风中的暖流,将有力提振各国发展信心,为国际抗疫合作和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正能量。
更加开放、自由,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RCEP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自由、透明的经贸规则。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等,协定文本长达1.4万多页。
在货物贸易方面,15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
在服务贸易方面,15个成员国中,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个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就开放水平而言,15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
其中,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中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成员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都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
此外,各方还就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作出规定,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适应知识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RCEP规定了区域内的原产地累积规则。
所谓“原产地累积”规则,是指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允许将产品生产中所使用的RCEP其他成员国原产材料视为该产品生产国的原产材料,合并计算原产材料区域价值成分,使得最终产品更加容易达到设定的条件,取得原产资格从而享受优惠关税。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曾举例解释,假如我国的一家工厂生产冰箱出口东盟,生产中使用了韩国的压缩机及其零部件,超过冰箱总机价格的60%,如果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由于没有达到规定的区域价值成份40%的原产地标准,出口东盟不能享受关税减让。但是在RCEP项下,韩国压缩机可以视为区域的原产材料加以累积,出口东盟就可以享受关税减让。
RCEP带来诸多利好,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2021年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其余协定签署国正在加快推进国内核准程序,也将尽快生效实施RCEP协定。
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对本区域来说,RCEP巨大的市场开放和规则方面的承诺将会推动本地区所有成员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所有国家都会受益。
一方面,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大幅降低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
另一方面,RCEP使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将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此外,RCEP还将通过加大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逐步弥合成员间发展水平差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联合国贸发会议此前对RCEP的效果做了研究,研究报告表明,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国成员出口带来10%以上的增长。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也做了研究测算,结果显示,到2030年RCEP成员国国民收入合计将增长1860亿美元,年出口总额预计额外增长5190亿美元。
对我国来说,“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任鸿斌在2021年12月30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第一,协定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第二,协定实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将成为我国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和桥梁,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加紧密相连。第三,协定生效将大大提振疫情背景下经济复苏的信心,将有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提振贸易和投资信心,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表示,协定生效带来了多重积极效应,将进一步稳定我国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
“我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额占我国贸易总额1/3左右,这些国家均是我国重要的经贸伙伴,其中东盟、日本、韩国分别是我国第一、第四、第五大贸易伙伴。中日两国首次达成自贸安排,双方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化工、轻工纺织等多个领域相互大幅降低关税,特别是明年我国对日本出口57%的税号产品将立即实现零关税,对贸易的促进效应明显。”余本林说。
此前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规模达7007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7%;从RCEP贸易伙伴的进口额达到7779亿美元,占我国总进口的37.8%,我国吸引外资有10%来自于RCEP的成员国,所以RCEP生效之后就意味着我国出口的近30%可以实现零关税的待遇。
就全球来说,RCEP的意义同样非常重要。协定全面生效实施后,将带动全球近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统一的超大规模市场,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也将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此前表示,“现在全球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在上升,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大,贸易增长速度显著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RCEP作为本地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成果,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会对提振世界经济信心、提振投资者信心有特别大的好处。”
另外,他还特别指出,从规则领域来说,现在RCEP 15方有发达国家,有最不发达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迥异,文化背景、政治体制都不一样,这么不同的多样性的国家能够走在一起,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对于未来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也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