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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学术与商业间 知网还要扫多少雷

时间:2021-12-16 09:29:12

 

来源:北京商报

知网的论文版权风波仍在发酵。就在当事人赵德馨教授维权成功但所有论文均被知网下架,人民日报点名知网“太霸道”后,知网回应表示将妥善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的传播问题。与此同时,另一位作家陈应松也表示要起诉知网未经许可收录自己文章的行为。作为国内认可度最高,使用范围最广的论文信息检索平台,知网一直在学术与商业的中间地带游走。据相关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知网所属公司同方知网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68亿元,净利润为1.93亿元。而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在有关知网的司法风险提示中,有31.8%的涉案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或再遭起诉

此前的维权风波还未平息,知网再次传来被起诉的消息。据相关报道显示,曾获得多项文学奖的作家陈应松也正准备起诉知网,和赵德馨教授一样,他也被知网收录了300多篇文章。而从赵德馨教授维权的事件结果来看,在赵德馨教授胜诉之后,知网删除了其相关论文并作出道歉。

据知网发布的说明显示,知网从2019年起开通作者服务平台,作者在经实名注册后,可无限期免费使用自己的作品。同时,自2016年开始,知网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八年前出版的文献。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如果其他人想参照赵德馨教授的方式维权,文章作者需注意知网获得文章授权的情况,如果知网与被收录的期刊、报纸或丛书的主办单位签署授予了知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协议,且该期刊、报纸或丛书通过某种途径获取了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授权,在知网有相应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刊登和传播相关作品。

北京商报记者在登录知网后发现,目前知网平台上的论文收费形式分为多种。据中国知网会员流量标准计费表显示,产品类别分别为期刊全文、学位论文和会议论文等,按页、篇、本等标准计费,用户在付费充值后可进行阅读和下载。

“知网是我们平日里用到最多的网站,几乎每天都会使用。”就读于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李同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他所使用的账号由学校提供,个人不用付费。“在我们眼里知网地位还是很高的,不管是毕业还是评职称,知网都是重要的参考网站。”

多项服务创收

除了对论文的收录在此次受到关注外,“知网查重贵”也是长期被不少大学生和研究生诟病的。小李认为,知网因其高认可性,在论文查重等方面收费过高。而针对查重问题,知网也在日前发布公告,称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仅向机构提供服务,且只允许检测本单位论文,知网不向任何个人销售学术不端检测服务。网络上销售的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均为通过非法或侵权手段获得。

为此,北京商报记者也在淘宝平台以“知网查重”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发现不少店铺均在销售相关产品,价格从100多元到300多元不等,不少商品主页都悬挂着“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字样。在询问中,多家店铺的客服均表示,所售卖的查重系统和知网检测数据库一样,检测结果一样。

另值得注意的,知网还在作者与期刊之间发挥着平台作用。研二学生小宋表示,知网开发了论文投稿的相关系统,很多期刊在接收投稿时会使用知网的系统。“投稿流程上,投稿人要从知网进入系统投稿给期刊。”小宋谈道。据透露,对不少在读研究生来说,投稿发论文,不仅是他们科研生活中最基本的日常,甚至是毕业的要求之一。

而在多项业务并行发展之下,知网吸金不少。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知网成立于2004年,所属公司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知网”),是A股上市公司同方股份的子公司。据同方股份此前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同方知网营收为4.96亿元,毛利率达到51.3%,归母净利润1892.7万元。

是否属“知识”垄断

对广大学子和学者来说,知网在此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也让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日常使用的学术“百度”。另一位在读研究生王平(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大家都通过知网找文章,自己的论文如果在知网的传播度广,也是一件很有学术荣誉的事情,所以很少有作者会在意知网是否会给自己报酬或是侵权的问题。

“比如我自己,在这次教授维权的事件出来之前,我也以为我和期刊签订了协议,未来就是由期刊和知网去协商,不需要通过自己,没想到还会有侵权的情况存在。”王平表示,在部分人看来,知网带来的学术荣誉要大于金钱报酬,并且很多人并没有著作权的意识。

“知网是国内相当权威和常用的第三方平台,在国内基本就是一家独大的局面。”王平表示。“我也很好奇,知网这样的一家独大是否属于垄断?”

针对知网是否构成垄断的问题,孙志峰分析表示,“知网作为收录本硕学术论文平台且收录大多数期刊报纸数字化版权的平台,在定价及交易条件方面享有较高的优势,有较大可能可以被认定为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反垄断法》并不禁止市场支配地位及合理合法使用该地址保持竞争优势,违法行为在于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而知网是否触犯了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要看个案的证据情况”。

此外,为加快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孙志峰也建议传统版权载体运营方和版权数字化平台要重视对作者权利的保障,“利用技术优势,最大限度保障作者的知情权,让作者在清晰明确的情况下作出权利处分,这样也有利于运营方日后版权商业化利用及运营模式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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