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东庞矿今年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法》共被罚百万元
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消息,日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937.SZ)东庞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被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煤炭安全监察处行政处罚3万元。
公示表显示,2021年9月1日,煤炭安全监察处通过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北井182706回采工作面、调度室、有关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检查及安全矿长、综采队队长的调查询问,发现该企业存在1、9209回采工作面第31、58组支架支柱的初撑力显示为0,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要求;2、井底主带式输送机安装的跑偏保护装置未固定牢固,无法保证运行的输送带超过托辊端部边缘20mm时,跑偏保护装置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不符合《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MT872-2000)第4.5.3b)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煤炭安全监察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第1、2项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早些时候,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因压力传感器损坏、井下交接班问题、相关机械未安设警示牌、未正常安装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情况被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监察分局、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多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97万。
资料显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日,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采与经营、矿山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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