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双节"消费提示:购买月饼、大闸蟹要合理消费 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
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记者 段思琦)今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针对节假日消费特点,中消协发布了“双节”假期消费提示。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外出游玩、朋友聚餐、购物娱乐、家人团圆等将成为众多消费者假期的主要安排。为更好享受假期生活,防范有关消费陷阱,中消协提示:享受“双节”假期,消费者要多一分理性,经营者要多一分担当。
外出游玩要注意提前预约 做足准备
中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双节”假期的同时,疫情防控依然不容忽视。
据了解,很多景区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纷纷推出了预约制来实施限流措施,为避免影响游玩体验,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提前在景区官方网站或者电话查询了解景区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做足准备,文明出行。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在旅游报名、团购各类旅游消费产品时,应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产品品质放在首位,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商家,切勿将价格作为消费的唯一依据,警惕“会员免费畅游”“0元旅游团”“超低价畅住”等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揽客行为,防止落入黑心商家陷阱。与商家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吃、住、行的标准以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购买月饼、大闸蟹要防坑避雷 聚餐应尚节约不浪费
“双节”既是享受月饼的美好时刻,也是品尝大闸蟹的最佳时期。在购买月饼时,消费者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仔细查阅月饼的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并检查是否有SC标志;对于散装或者现场制售的月饼,要注意查看月饼色泽、形状、气味等,并仔细查看现场卫生状况。
理性看待“打折”“促销”“保健”“无糖”等概念,按需购买,避免浪费。由于月饼中糖和脂肪含量比重较大,建议消费者适量食用,患有糖尿病、“三高”、肝胆类等和肠胃功能弱的特殊群体更要合理把握食用量。
在购买大闸蟹方面,消费者尤其要注意防范“螃蟹券”套路。很多消费者反映在购买“螃蟹券”后,或是面临“一券在手,螃蟹难求”的供需不平衡局面,或是收到的螃蟹缩水严重、缺斤短两。因此,建议消费者擦亮双眼,尽量选择正规线下实体商家或是信誉较高的电商购买大闸蟹。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双节”聚餐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注重食品安全的同时,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理性看待商家“双节”打折促销 合理消费不盲目
中消协提示,“双节”期间,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不为“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不被网上展示的精美外包装图片所蒙蔽,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销售的各类产品,以免为一时的冲动消费而后悔。建议消费者在明确消费需求以及充分了解产品真实品质的情况下再作出购买决策。
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通过电商平台或者“直播带货”购物的,还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关键信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表达合理诉求、依法进行维权,必要时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 谨防落入骗老陷阱
由于重阳节紧跟着“双节”假期,一些消费者可能会购买保健食品作为礼物送给长辈,也有部分老年消费者可能为自己选购保健食品。但目前,市面上有很多与保健食品包装外观十分相似的普通食品,如不仔细加以区分,很容易买到“李鬼”。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并检查标识下是否有可通过网络查询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远离没有“蓝帽子”、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者通过网络无法查询的假编号产品。
中消协还提示,除保健食品外,金融理财、电信诈骗、低价旅游等也是老年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消费问题。建议老年消费者一方面要多学习相关的消费知识,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在作出购买决策前,多与子女沟通,特别是在涉及消费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务必重视子女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中消协也敦促经营者要坚守法律底线,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营造良好的“双节”消费环境作出担当:
一要做好供给准备。商家应结合往年消费情况及当前消费需求做好“备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出现排长队等候、供不应求等情况,节约消费者时间,优化消费者体验。
二要做到明码实价。“双节”假期的消费需求量比平时要高,这就要求商家更应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明码实价,杜绝不明码标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宰客”行为。
三要重视合同履行。经营者要秉承契约精神,信守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或者优质的服务,杜绝“借机敛财”等违约行为。
四要突出安全绿色。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利,经营者要切实保障“双节”期间消费者安全权,如出行安全、食品安全等;践行绿色经营理念,有助于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如不追求月饼的过度包装、不诱导顾客大量点餐等。
五要保护个人信息。近期,国家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以科技、便捷为名对个人信息的侵害行为。旅游出行、网络购物等经营者应尽快作出合规化调整,不得过度收集或者非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
六要化解消费纠纷。经营者面对消费纠纷应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也应积极协助解决,不在“双节”假期添堵,将消费纠纷、消费困难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