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供罚单”有利于斩除药品购销陋习
国家药品集采首张“断供罚单”落在了华北制药的头上。8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华北制药因为在山东省未能按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经相关部门多次约谈协商仍未改善,被列入“违规名单”,未来9个月不能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集采断供”立刻波及资本市场,8月23日华北制药开盘跌停,市值蒸发17.33亿元。
此次处罚,将导致华北制药较长时间失去国内主要订单,不仅今年的营收大幅降价,而且负面影响或将持续多年,该药企将靠什么“吃饭”,恐怕都是个问题。有人或许会心生怜悯,认为中标断供在过去较常见,因此有必要像过去那样网开一面,警告药企“下不为例”即可。
以前药企中标断供,是药品采购制度不健全的产物。由于量价关系没有理顺,药品即使中标和纳入医保目录,仍没能确保销量,需要通过促销等其他手段“冲量”,既然如此,以量换价就难成现实,药企用低价来抢标,出现亏损就“断供”,成为一种取巧的做法,以至于经常会出现“中标死”现象。采购方自己不能“带量”,要求药企不断供,就缺乏底气。
然而,中标断供实质上是一种失信行为,假如不依规出重拳打击,过去的一些陋习可能死灰复燃。一方面,新的药品集采制度是建立在双方恪守“带量”底线的基础之上,因为足够的销量是药企愿意降价的前提,只有以量换价,企业才能薄利多销。另一方面,“带量”对药企也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药企须确保中标药品有基本的供应量,尤其不能出现中标药品“断供”现象,否则,不仅患者用药难以保障,而且相关规则受到挑战,新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发展前景也可能大受影响,
此次断供,药企给出了现有产能不足,责任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注册和变更政策调整,以及疫情影响等多种理由。问题在于,这些因素当初为何没有充分考虑?此事警示药企,必须坚决与过去的不良行为说“不”,在将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时,应该更加理性地竞价。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一旦揽了活,不管盈亏,都应恪守约定,及时足量确保药品供应,而不是出现不利因素或者不赚钱等现象,就以断供等方式撂挑子不干,将风险转嫁给采购方和患者。
国家药品集采虽然只进行了几次,却已创造了不少奇迹,比如动辄出现高达9成以上的降价幅度等,并且降价与纳入医保目录联动,给老百姓带来了双重的、巨大的实惠。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不容侵蚀,不仅新的招采制度不允许,老百姓也不答应。果断斩除中标断供等陋习,方能守护好这个前途无量的新模式,让因循守旧的药企难以生存,让敢于开拓创新、坚守商业诚信的药企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不断提升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使民众不再为吃不起、买不到药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