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食品”打知名品牌擦边球 特卖促销您得擦亮眼
近来北京兴起了多家以特卖促销为卖点的食品商店,受到不少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市民李女士发现,位于大兴的一家特卖商店里,虽说东西卖得比别处便宜,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许多商品其实是名称、包装打了知名品牌擦边球的“山寨食品”。
李女士在这家特卖店里买了一袋榴莲味的膨化食品,“本以为是‘乖乖’出新口味了,回到家才发现,尽管外包装与‘乖乖’包装的颜色、标识、设计甚至卡通人物都很像,但是名字里却多了一个字,‘乖乖’脆果变成了‘乖乖弯脆果’。”李女士特意去超市买了一袋“乖乖”脆果进行对比。她发现,两袋食品的制造商为同一家公司,不同的是,“乖乖”脆果的包装上写着“注册商标·仿冒必究”的字样,商标为乖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而“乖乖弯脆果”却没有。
记者在这家店看到,与知名品牌包装相似的商品不止一两种。一款售价为9.9元的“蛮咪可曲奇”,其外包装与“皇冠丹麦曲奇”的包装相差无几;一款名为“元气饼干”的包装上最显眼的标识,与“元气森林”气泡水上的标识极为相像。
在食品市场上,这种模仿知名品牌名称、包装“打擦边球”的现象屡见不鲜。“康师傅”变成了“康帅傅”;“雪碧”变成了“雷碧”。以“缺横少竖”来山寨知名品牌的商品,让人难以分辨。
在某网购平台上,“冰糖雪梨”饮料变成了“冰糖炖雪梨”,除了商品名称里加了一个字,瓶身包装的颜色、元素设计都与知名品牌很像;还有除了右上角的商标不同,包装设计和颜色几乎无差的老坛酸菜牛肉面和红烧牛肉面……有的起名字和知名品牌只是相差一两个字,有的只是改变了一个字的偏旁部首。要只是看包装的话,还真容易把这些“山寨食品”错认成那些知名品牌。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分析,该店的行为至少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种情形。对于是否售假的问题,彭律师认为,还需要看具体情况,即便该店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但也未必一定构成售假,如果该店家能证明商品来源合法,并有正规的发票等,则不构成售假行为。
彭律师提醒,对于销售“山寨食品”的商家,如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