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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见”旗下卸妆油新旧版本“配方不一致”被指“偷梁换柱” 公司曾获高瓴投资

时间:2021-08-03 19:28:1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3日讯(记者杜丁 实习生杨瑞诗)近日,北京至乐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乐界公司”)旗下护肤品牌“肤见”,因一款卸妆油新旧版本“配方不一致”被美妆博主质疑“欺骗消费者”。

至乐界公司随后发布声明称:“由于新版卸妆油的配方调整和消费者及达人之间的沟通不清楚、不充分让大众产生了误导。”

中国网财经记者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看到,消费者对于至乐界公司的声明并不认可,有用户评论称,肤见先通过“旧版产品”的“山茶花籽油”位居第一的添加量获取消费者信任,此后推出新版本“偷梁换柱”(主打成份“山茶花籽油”添加量降至第三),用低成本获取更高利润。

对于上述质疑,中国网财经致函北京至乐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卸妆油成份“偷梁换柱” 用户称拉低成本谋取暴利

7月20日,某“美妆达人”发布视频爆料称,众多博主“种草”推广的肤见卸妆油,与消费者购买后收到的卸妆油并非同一产品,尽管两者外观设计一模一样。

据爆料称,众多达人博主宣传推广的肤见卸妆油为老版本“30粒盒装版”,在该产品中,“山茶花籽油”在成分表中位列第一;而消费者实际收到的所谓“新版本”卸妆油为40粒袋装,其成分表中,棕榈酸乙基己酯位列第一,而主打的“山茶花籽油”成分已排在第三位。

对此,肤见7月23日发布官方声明表示,由于新版卸妆油(2代安瓶“小油弹”)产品配方调整,沟通与传达不尽清楚和充分,对消费者、达人产生了误导。

此外,肤见表示,此次产品升级和配方优化,是为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产品体验。新配方添加了进口自马来西亚的轻薄油脂:棕榈酸乙基己酯,和进口自日本的精研乳化剂:PEG-20甘油三异硬酯酸酯。

据品牌方介绍,之所以会更改配方添加棕榈酸乙基己酯和PEG-20甘油三异硬脂酸酯,是为了解决消费者反馈的肤感可以“更加清爽”的问题,并且称,新版添加了合成酯,而要想达到使产品水润的目的,添加量一定要充足,其并没有减少山茶花油的含量,只是合成酯的含量更多。

但消费者对此解释并不买账,更有消费者反映称,新版卸妆油存在“爆痘问题”,据食品药品科普公益网站“安安网”介绍,棕榈酸乙基己酯非常容易导致皮肤面疱发生率增高,对皮肤敏感者有致痘性。

更有网友评论称,肤见是以第一版成分表打开市场,拿“山茶花籽油”位居第一的添加量获取消费者信任,然后再用第二版“偷梁换柱”,用低成本获取更高利润。

根据专业网站相关报价,棕榈酸乙基己酯19元/kg,山茶花籽油75元/kg。

美妆达人“种草”带货未尽职披露产品信息

截止发稿时,最初爆料的美妆达人已删除相关视频。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上述美妆达人工作室,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负责人随后会回复记者。但截止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复。

记者注意到,对于肤见新旧两版产品调整成分表一事,美妆达人圈内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部分美妆达人在消费者质疑后纷纷发声,批评品牌方“肤见”在沟通推广中未曾透露“产品升级配方”;另一部分美妆达人认为成分变化可以直观的从产品成分表中看到,因此质疑“达人”带货前未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向其中一位美妆达人了解情况,对方表示,肤见品牌方先后两次分别向其寄送新旧两款样品,品牌方强调,除了包装形态发生变化、价格更优惠之外,“两代产品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品牌方7月21日发给各位带货达人的沟通函,肤见表示,“没有及时传达到位产品成分的迭代,是我们的失误,其初衷是想做更全面更好的产品。”

资料显示,肤见卸妆油2010年11月通过备案检查,6月新版卸妆油配方调整。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查询网站查询显示,肤见卸妆油新旧两版产品实际是除外表包装外完全不同的两款产品。旧版卸妆油为“肤见安肌净柔卸妆油”(备案编号:京G妆网备字2020005552;实际生产企业:广州南芳化妆品有限公司)。新版卸妆油为“肤见安肌净柔洁颜油”(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00214;生产企业: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不过,肤见宣称的新版卸妆油,即第2代安瓶“小油弹“(产品注册名:肤见安肌净柔洁颜油,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00214)在国家药监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没有相关备案信息。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指出,带货达人宣传的卸妆油成分与消费者收到的卸妆油成分不一致,如果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王贝贝律师表示,目前,带货博主的法律身份一般会被认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其没能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销售商品卸妆油的产品信息,有失职之嫌。

对于品牌方和美妆达人的责任承担问题,王贝贝律师表示,如果品牌方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购买该卸妆油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品牌方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带货达人要求赔偿。达人在赔偿后可以向品牌方追偿。

目前,针对该问题,品牌方表示,可联系店铺客服,全额退款,无需退货;曾为肤见带货的多位美妆达人也表示,可联系客服退款。

资料显示,至乐界成立于2019年8月,主要从事化妆品、纸制品的销售、技术开发等业务。李安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目前已实现两轮融资,分别由高瓴创投、三启天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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