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机构炒作学区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等从严惩处
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即日起至2021年末,将依法严厉打击房屋销售、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炒作学区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群租房治理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
具体以群众反映、媒体报道、舆情关注为线索,结合“每月一题”工作要求,综合采取集中约谈、巡检暗访、“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重点复查等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治理、从严惩处、公示曝光。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从严惩处直至“停店、停网、停业”。
通知指出,新房方面整治重点将包括,无证售房、不实宣传、合同欺诈和不平等条款等。例如无证收取购房款、首付款、订金、诚意金、预付款或以借款、抵押房等形式变相违规收取购房款的行为。查处违规宣传学区房、综合医疗、轨道交通等配套设施,样板间展示内容与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不符等。同时,对合同中约定减轻或免除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重点检查违约赔偿不对等、擅自处理物业公共部位(公共绿地、公共部位)、擅自改变规划设计不通知买受人、延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宣传广告不作为合同邀请要约等行为。
预售资金违规存取,以收取其他款项为由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预售资金的;未按规定向购房人贷款银行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等也将重查。对开发企业捆绑车位、储藏间、装修等变相加价等行为依法查处。
此外,将严查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例如引导出售方随意提高报价,散布房源紧缺、房价上涨信息。检查经纪机构是否向购房人推介或怂恿违规使用经营贷、信用贷等金融产品购房等。房屋租赁方面,将重点围绕医院学校、市场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周边等违法群租集中区域以及投诉集中小区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加大违法群租房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