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个城市试点社会长护险 做大商业护理险需多方努力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北京一地铁站内,看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进行的宣传展示,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四大主题,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长护险”)便是其中之一。
护理与养老密切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4亿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4000余万人。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社会长护险已在49个城市试点,覆盖近1.2亿参保人。但商业护理险才刚刚起步,做大这一市场需要多方面发力。
49个城市试点社会长护险
我国社会长护险试点从2016年开始,至今已有5年,上海、成都等15个城市是首批试点者。2020年,第二批城市开始试点。截至目前,共有49个城市试点社会长护险。
社会长护险提供的是基本生活照料。试点由各地医保局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资金从医保基金、企业、个人等途径进行筹集,各地标准不一。从首批试点城市成都来看,今年1月1日起,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申请社会长护险,不需要额外缴费,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最多可获得903元补助。在苏州、徐州等7个试点地区建立了政府补助、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长护险领域,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承办。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罗熹表示,2020年,人保集团承办社会长护险项目96个,保障人群达4200万人。目前,人保集团在各省市都在探索该项服务。
尽管试点城市不断扩围,但目前社会长护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指出,社会长护险筹资渠道过于单一,主要以医保基金作为资金来源,财政支持力度较少,缺少独立的筹资渠道和明确的个人交费要求;同时,护理标准难以统一;此外,护理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对称。对此,孙洁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社会长护险制度建设,将其纳入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社会长护险的运行。
做大商业护理险需多方努力
在基本护理需求外,老百姓还存在更多个性化护理需求。正如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关系,在社会长护险之外,商业护理险也不可缺位。《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商业护理险尚处发展初期,在健康险中占比非常低,要将潜在市场空间做实还需多方努力。
王林(化名)曾在一家中小保险公司负责产品开发,过去两年主要负责推动商业护理险的发展。近期他已跳槽到其他保险公司。谈到商业护理险的发展时,王林感慨称,“挺难的,也很遗憾”。
王林认为,商业护理险的发展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接受度不高,保险需求往往滞后于风险发生。这一现象在相关调查中也有体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社科院去年联合发布的《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60%以上受访成年人对自身失能风险过于乐观,低估了未来护理需要。二是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服务标准、支付标准等可供实施,保险产品开发和后期服务的落实都面临制约。
尽管推广商业护理险首战折戟,但王林依然看好商业护理险未来的市场前景,“如果有机会,我还会推动商业护理险的发展,失能、半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是刚需,这个市场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
如何更好地推动商业护理险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鼓励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对接社会长护险。在数据分析、筹资模式上进行政策引导和支持,如支持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等;另外,建议国家在当前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标准,筛选并指定符合统一标准的鉴定评估机构,以支持商业长护险的开发。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保险公司应大力开发商业长护险,以满足老龄化社会多层次保障的需求。对于中青年客户群体,可探索把长护险作为一个类似第二公积金的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未来步入老年后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基金的积累同时可为医养产业提供资金来源,形成“服务体系+保障体系”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