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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重点城市供地“两集中”南京、江西降低落户门槛

2021-03-01 15:14:19

 

来源:中指研究院

2021年3月1日,中指研究院发布《2021年2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土地调控:重点城市供地“两集中”,引导市场理性竞争,稳定市场预期;多省市上调中小银行涉房贷款占比上限,灵活因城施策;深圳、东莞等城市收紧楼市调控政策,南京、江西降低落户门槛。

一、土地调控:重点供地“两集中”,引导市场理性竞争,稳定市场预期

2月18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文件要求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

2月23日,据媒体报道,天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我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同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统一组织住宅用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布的紧急通知》:自2月23日起,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上街区禁止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上述区域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由市局统一组织发布实施。

2月24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2月25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对于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活动新的政策要求,要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做好研判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供地时序,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提高集中组织能力,切实保障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合来看,重点城市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将对行业造成以下影响:一、对房企短期资金将形成巨大挑战。二、对地方政府供地行为产生约束,对政府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三、土地集中出让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土地集中出让为住房供应带来稳定预期,进而引导购房者稳定预期。

整体来看,本次政策出台将对行业带来深远影响,对企业带来更大挑战,企业应及时在策略上做出调整:一、关注“两集中”供地重点城市之外的投资机会,特别是城市群、都市圈内部城市;二、在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下,仍需抓住重点城市投资机会;三、加强合作拿地,合理分散风险,实现共赢。同时,由于本次相关文件中涉及出让细节较少,预计后续将有更多细化的政策出台。企业需关注各地针对土地端的配套政策,比如投融资的支持政策等,及时把握因城施策趋势,合理安排投拓计划;企业更需练好内功,打造优质产品,把握时机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实现稳健发展。

二、多省市上调中小银行涉房贷款占比上限,灵活因城施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

《通知》同时指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2月22日,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广东省辖内(除深圳外)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至24.5%和19.5%;广东省辖内(除深圳外)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2.5个百分点至20%和15%。

2月22日,人民银行联合海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实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通知》规定:海南省辖内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2.5个百分点至25%和20%。

2月23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通知》规定:浙江省辖内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至18.5%和13.5%;浙江省辖内第五档(村镇银行)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至14.5%和9.5%。

2月23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保监局下发了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通知》规定:上海市辖内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至24.5%和19.5%;上海市辖内第五档(村镇银行)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至14%和9%。

2月23日,辽宁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具体要求》。《要求》规定:辽宁省辖内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和第五档(村镇银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至18.5%、14.5%和8.5%;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保持不变。

2月23日,人行成都分行、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发文,对四川省内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提高1.5个百分点至14%,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变。

2月23日,山东银保监局发文,对山东省辖内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提高2.5个百分点至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不变。

2月,多地上调了中小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提高的幅度在1-2.5个百分点不等,各地调整的指标类型亦有所不同,整体均处于中央的限定范围内,符合中央的管理要求。一方面,在“房住不炒”的定调下,当前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因城施策的灵活性,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上限;另一方面,中小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的提升亦有利于保障合理购房贷款的发放,保障刚需群体置业需求。预计短期内将有更多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的稳定。

三、深圳、东莞等城市收紧楼市调控政策,南京、江西降低落户门槛

2月19日,深圳市场出台购房新政。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2月27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①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②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③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①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②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③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④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待出台具体申报细则后按其执行。

四、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进一步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比例,增加住房供应数量,促进供需关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5000套。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

北京、广州等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1、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2、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3、尽职落实贷后管理。4、完善合同约束机制。5、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

2月19日,广州银行业排查同年申请经营贷+按揭客户。Ø据媒体消息,广州排查房抵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特别是在同一年内申请经营贷、个人按揭贷款的客户。

在部分城市收紧楼市调控政策,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同时,部分城市出台人口、人才政策,加大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促进城市长期健康发展。

2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印发《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个方面二十项措施”》。降低天津居住证门槛,简化申领《居住证》相关手续。对已在津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省市人员,简化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准予直接申领《居住证》。

2月6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南京将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并且,南京还将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同时《意见》提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2月19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①到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化人才特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②建立涵盖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的人才安居体系,力争三年内新增1万套人才公寓和共有产权房,便利境外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区内购房。

2月22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①人才房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的80%;②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可上市交易;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价购买的面积,按成交价与限价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

2月23日,江西省发布《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月,在货币环境逐渐温和回归的背景下,热点城市调控力度不减。深圳限制“假离婚”购房,东莞发布六大措施,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北京、广州等城市严查经营贷,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意识到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部分省市发布人口、人才政策,通过降低落户门槛,增加人才住房补贴等措施,优化人口结构,增加人口红利,推动城市更好发展。从房地产方面来看,人口、人才的增加在为城市发展做贡献的同时,亦可以增加对商品住房的需求,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带来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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