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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公路补偿政策破冰 收费期顺延

2020-08-06 07:41:00

 

来源:华泰证券

广西率先发布公路补偿政策,各项目收费期限顺延79天

根据广西交通厅、发改委与财政厅发布的《关于顺延全区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免费通行时间不计入原批复项目的收费期限,全区各项目的收费期限按照累计免费通行79天(2020年2月17日至5月5日)进行顺延(五洲交通(600368CH,无评级)2020/7/29公告)。仅顺延79天不能足额补偿公路企业的损失,主要因为:1)政策未补偿春节免费期;2)未考虑时间价值。考虑剩余收费期增加,我们预计广西各公路项目的折旧费用将顺势下调。公路项目的剩余期限越短,其获得延期补偿的现值越大,其短期业绩弹性也更大。

高速公路免费期不止79天,政策未考虑对节假日的补偿

为防控疫情与促进复工复产,交通部在上半年实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措施包括:1)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同比增加9天(原定1月24日-1月30日;实际1月24日-2月8日);2)从2月17日至5月5日,全国收费公路免收所有车辆的通行费,共79天。广西的补偿政策仅顺延79天收费期,并没有考虑对春节免费期延长9天的补偿。

公路项目的剩余期限越短,考虑时间价值后的补偿越大

我们测算,中国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平均剩余收费期限为13.5年(基期2020/6/30),若各省均补偿79天收费期,相当于高速板块平均剩余期限增加1.6%,整体期限增幅并不大。但是落实到具体项目层面,补偿相同期限对不同剩余期限的公路项目有较大差异。中国东部地区的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和25年,中西部地区最长不得超过20年和30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测算,10年、20年、30年的贴现系数为0.63、0.40、0.26,即公路项目的剩余期限越短,其延期补偿的现值越大。

折旧费用将顺势下调,剩余期限短的项目的利润弹性越大

在公路免费政策实施期间,全国高速公路车流量快速恢复,在2月下旬同比降低23.7%,但在3月和4月同比增加10.4%和21.4%(交通运输部)。

 高速公路行业的会计惯例是采用车流量折旧法,即车流量越多、折旧费用越大。考虑免费期间总车流量高于去年同期,企业计提折旧费用也高于去年同期。在顺延79天的补偿落实后,各项目剩余收费期将增加。广西公路企业的折旧费用将因免费期曾计提较多路产折旧、剩余期限延长而下调。其中,项目的剩余期限越短,其折旧费用下调的幅度越大,其短期业绩增幅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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