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行业:新版双积分落地 推动新能源汽车长期高效发展
事件:
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双积分政策修改结合了疫情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影响,对2017年版本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将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投资要点:
从调整的内容上看,本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明确了2021年——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决定》明确,2021——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2、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
《决定》提出了标准车型积分的计算方法,同样里程的纯电动乘用车,所获积分比以前下降超过一半。同时引入里程和能量密度,加上原来的电耗水平,形成三项调整系数,里程越高、能量密度越高、电耗越低,能拿到的积分就越高。有助于引导企业将资源投向提高整车能耗,提升电气化水平,加速电动车向智能网联电动车的转型。
3、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优惠措施。《决定》将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扩展到2021——2023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小规模企业是指年产或年进口2000辆以下的企业。
4、增加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力度。为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决定》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从0.5、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
5、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为降低积分供需失衡风险、保障积分价格,《决定》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相应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
6、丰富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允许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间、国内汽车企业与其持股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对应的授权进口供应企业间转让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
7、传统能源乘用车范畴增加醇醚燃料汽车。
8、对2019年和2020年的积分考核预留了调整空间。
新版“双积分”解决积分供过于求,引导新能源汽车市场良性发展
“双积分”办法自2017年发布实施以来,出现部分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此次对于积分办法的修改,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同时,积分供大于求的现象将得到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活力。此外,对于疫情影响下汽车厂商面临严重的资金压力,以及部分企业低油耗车型和新能源汽车车型研发上市时间延迟等问题,主管部门将持续跟踪评估疫情影响,调整有关政策,减缓整车厂商转型压力。
投资建议
从新版“双积分”内容来看,一方面整体延续了补贴政策中“扶优扶强”的逻辑,有利于生产长里程、高能量密度和高效率车型的企业;另一方面体现了配套政策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与时俱进的特点,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整体上有松有紧,更加合理,有助于车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更好的完成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车企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综上,在行业持续向上发展的不变基调下,销量结构将进一步向优势头部企业靠拢,建议关注包括具备整车-电池生产能力的比亚迪,包括进入特斯拉、大众供、宝马等大型整车供应链的中游电池产业公司,如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以及配套电池的相关上游材料公司等。